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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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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

有小可爱来评论吗?

期待~猛一只手抓着兔子耳朵,将它拎起,为了给程扬看,他还特地将兔子举得高高的。

浑身灰白色的兔子,长势非常好,肥硕的身体在空中不停地扭动挣扎。

看着激烈抗争的兔子,程扬连忙走上去,想要接过它。

他真担心猛一时手松,就将它放跑了。

猛见程扬要抓自己手中的兔子,反而焦急,连忙出声阻止。

“哎,成羊,你这样抓不行……”

他转过身,避开程扬伸过来的手,将兔子拎得离程扬远些,他指着兔子露出的两颗大门牙。

“看见没,它的牙齿厉害着呢,像你这么抓,就要被它给咬个正着!”

听着猛的解释,程扬这才留意到,这兔子的门牙的确是格外锋利,寒光闪闪,要真被咬到,肯定不好受。

“那你也要抓牢些,它使劲地蹦跶,万一你没抓住……”

好久没吃过美食的程扬,对猛手中的兔子看得很紧,生怕他不小心给放跑了。

猛却浑然不在意,抓着兔耳朵的手来回甩动。

“嘿嘿,我多晃几下,它就要晕了。”

他脸上满是不怀好意的笑,而且还真将那兔子使劲甩动起来。

可怜的兔子没过一会儿,就无力挣扎了。

见此,程扬方才正色道,“你是怎么抓到这兔子的?”

这兔子身上没伤,又是一副活蹦乱跳的模样,看上去可不像是被武力制服的。

况且用武力也不行,兔子这种动物长得太小,跑得又快,部落里如今用来狩猎的石斧和木叉可是排不上用场。

要是有弓箭就好了,不管是飞禽还是走兽,都可以用弓箭射杀。

想到这儿,他心思一转,或许他应该想法子,将弓箭制造出来。

没等他多想,思绪便被猛打断。

平时一贯憨憨的猛,此刻竟然露出一抹狡黠的笑。

“我这法子,还是从你那里学来的呢?”

他故意卖关子,慢悠悠地说道:“我见你挖坑养羊崽子,便在密林里也挖了许多小坑,还在上面覆盖了枯草……”

“没想到真有傻兔子往里钻……”

猛咧嘴大笑,肉乎乎的脸将眼睛挤成一条细缝。

程扬感到不可思议,这兔子不是会挖洞的吗?

“难道它不挖洞逃走?”

“嘿嘿,它是挖了洞,可惜还没逃走,就被我抓住了!”

“成羊,这兔子咱俩一块吃!”

“行!”

部落里平时都是一起吃饭的,像伤了腿的风雷,就是专门负责部落里的吃食。

但像程扬和猛这样大的孩子,要是自己能额外弄到食物,想要偷偷开个小灶,也没人会说什么。

毕竟部落里一起吃食,是为了节省食物的不得已之举,而程扬和猛单吃,还能省下部落里的食物,族人知道了,高兴都来不及。

程扬想到最近自己准备的一些私货,心情激动,他对猛说道,“你等我一会儿,我去那些好东西过来!”

说完,他便掉头往自己的帐篷处跑去。

“哎,等等,你做什么去?”

猛伸手想要阻止,而程扬早就跑得没人影了,只得放下伸出的手,百无聊赖地等着。

唉,也不知成羊干嘛去了,他现在好饿啊。

猛看着部落中心的位置,那里是风雷叔住的地方,此刻正冒着烟。

风雷叔已经开火了,他们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但一想到要和成羊一起吃饭,想着上次进食的愉快经历,再等一会儿也不算什么。

而一路跑回帐篷里的程扬,则是收拾出自己准备许久的用具。

一个偏平的大石块,几个制造粗糙的木盒,还有两副餐具。

那大石块是他特地磨制成的,用来煎肉正合适。几个木盒里装的是各种配料,都是他自己在密林里采摘原材料制成的。

部落里的吃食普遍很简单,狩猎得来的肉都是用来烤或者煮汤。

因为盐巴稀有而珍贵,之前吃烤肉时,都是没有放盐的那种,根本没法与后世的相比,只能说是勉强下咽。

程扬之前就想过要自己调制一些配料,天天吃着那些难吃的食物,是真的很让心情抑郁,尤其是享受过曾经的美味,那就是根不能忍受。

密林里的材料很多,有些看上去与后世的一些佐料植物很是相似,但他也没法确定是否一样,更不敢自己贸然去品尝,万一有毒,那真是将小命都弄丢了。

故而,他就只能看着密林里的各种花草望洋兴叹,没有办法。

但自从山雀带回两只羊羔,程扬便多了可以试毒的工具,他常常采集一些奇怪地果实喂给它们,以此来鉴别它们是否有毒。

经过多次试验,他成功地调制出集中可以食用的佐料,分别装在几个木盒里。

如今猛刚好抓了一只兔子,可不正是享受美食的好机会。

想想烤熟的兔肉,轻轻刷上一层酱汁,程扬心里就激动得不行。

他其实也并不是多么的重视口腹之欲,但此刻,却为能吃到美食而心情澎湃。

小心翼翼地捧着这些东西,程扬和猛走到风雷叔帐篷处,虽然他们打算单独吃,但也得过去和人家说一声,免得族人担心。

“叔,你不用准备我和成羊的食物!”

像个小炮弹一样,猛快速地冲到风雷左右,举起手中的兔子。

“看,今天我和成羊吃这个!”

此刻,已经有不少人过来,大家都等着吃食,他们看到猛和程扬两人单独开火,也浑然不在意。

这种事情在部落里并不罕见,运气好的人猎到小动物,有人也会选择单独开火。

但更多的人是将食物交给风雷,嫌单独开火麻烦。

坐着等食物不是很快乐吗,干嘛要自己动手?

所以一群族人,就那么席地而坐,手中一边磨制着各种石器,一边看着成羊和猛这两个小子忙活。

程扬将杀兔的事情交给猛,他则是收拾起灶火。

他挑了几块大小一致的石块,摆成简易的灶台,将扁平石板放在灶台上。

然后在族人惊讶的目光中,程扬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几个果核来。

只见他用一块大石砸开果核,里面调出一个白色圆圆的核仁,程扬砸了几个果核,弄出不少核仁,他将核仁放在石锅上使劲地摩擦,不一会儿,核仁就没了。

“哎,成羊,你这是干嘛?”

“对啊,成羊,你讲什么东西放在石锅里了?”

“是果核吧,我瞧着是果核,怎么砸开后里面还有白白的呢?”

程扬轻笑,他也没有隐瞒,将手中还剩下的核仁递给好奇地族人。

“这是果核里的东西,就做核仁,这种果子的核仁磨成石块上,可以给石锅涂一层油。”

之前程扬也想法子收集过动物油,但很快就和猛两人吃了,而动物油不多,他到现在都没有再存下来。

但除了动物油,植物油也是不错的。

有些果子的核仁里是含油的,不过非常少,程扬发现这种果子密林里也有,便存了不少果核。

将核仁擦在石板上,只能看到石板的颜色变深了一些,并不像动物油那样,能看到很多油珠,但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这油有什么用?”

“我怎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同?那石板上有东西吗?”

几个族人围绕着程扬堆起的灶台看来看去,问出心中的疑惑。

程扬也不多说,此刻,猛已经兔子处理好,程扬接过兔肉,用石刀将它们切成薄薄的片。

“哎,你怎么不用木棍叉起来?”

“对啊,没有木棍,你们待会儿怎么吃?”

不少族人连忙族人,他们吃烤肉时,都是将肉穿在木棍上,然后在火上烤,等肉熟了,就可以抓着木棍吃肉了。

现在程扬将肉切成片,也没有办法穿在木棍上了,肉片太薄,会将木棍烧断,然后肉就会掉到火堆里。

族人看着那兔肉,纷纷露出可惜的神情。

唉,肉掉进火堆里,可就不好吃了。

而吃过一次煎鸡蛋的猛,则是一点都不急,他显摆地告诉身旁人,“我们用筷子吃,不需要木棍,也不用手抓。”

以前也有烤肉时,将木棍烧断的情况,然后族人只得用手抓起掉到火堆里的肉吃。

成羊说了,那样子对身体不好,肚里会长虫。

猛和程扬一起抓过虫子,是为了给雏鸟准备吃食,一想到肚子里会长出那么恶心的虫子,他决定以后都要听程扬的话,绝对不用手!

什么是筷子?

部落里的族人一脸茫然,只见猛献宝般,将程扬准备的餐具取出,是两根细细地木棍。

这不是木棍吗?就是细了很多而已。

经过几天偷偷地练习,猛已经能熟练地使用筷子,他用一直手模拟着夹东西的动作给族人,然而人们并没有觉得很神奇。

他们无法理解猛在骄傲嘚瑟什么。

不就是两根木棍吗?比他们的还细呢,有什么好得意?

猛在坚持不懈地给族人安利筷子的好处,但是人们却是丁点儿也体会不到。

他们在吵吵闹闹时,程扬已经将所有的羊肉切好,一片一片的放到石锅上煎,时不时的还将核仁磨几下,添点油花,等兔肉半熟时,再将之前准备的各种佐料撒上。

空气中渐渐的弥漫起一种奇异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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