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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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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醒轻手轻脚地提着水桶走到浴室门口,耳朵凑近门,偷听里面的动静。

不知道她等会儿推门进去,师父会不会正在脱衣服~平日里隔着衣服都能看到师父的肌肉线条,想必脱了一样令人血脉喷张。而且师父身上总是香香的,就算不穿衣服也比那些打完篮球一身汗臭,还非得在教室里撩衣服耍帅的男生好多了。

宛如一个色女,白小醒陷入无尽的想入非非,站在门口对着木门笑咧了嘴。

“怎么不进去?”

身后传来百里昦渊清冷低沉的声音,白小醒手一抖,差点打翻水桶。

她回头,百里昦渊换下了湿衣服,着一件朴素的米色布衣,正站在她身后。

白小醒心脏狂跳,出了一身冷汗,小声道:“刚刚……在想事情。”

百里昦渊问:“哦,在想什么如此高兴?”

没料到百里昦渊会追问她,白小醒知道搪塞不过去,舔了舔唇道:“呃,之前徒儿说要写话本,方才灵光一闪,想好了怎么写,所以高兴地笑了。”

“是吗?那晚上你同我讲讲这话本写的什么故事。”

百里昦渊面无表情地说完,接过白小醒手上的水桶,推门关门一气呵成,留下傻眼的白小醒在门外。

WTF?!便宜师父的美好肉.体没看到,晚上还得做“创作汇报”,她实在是太亏了!

——————

雨下了一整天,天黑得也比往日早,百里昦渊沐浴完便钻进火房,专心做晚饭。

白小醒把自己锁在屋里,抓心挠肝地憋故事大纲。

按照她以往的尿性,挖坑从来都是一时兴起,每次起好了开头,从没想过后续过程。

更何况下午忙活那么久,就画了个人物关系图,男女主的名字都没想好,更别提主线剧情了,等会拿锤子说给百里昦渊听。

白小醒挪近了烛台,抓起毛笔就在纸上“唰唰唰”地写。刚写完序章梗概,屋外传来百里昦渊叫吃饭的声音。

白小醒悻悻地放下笔,比她高考结束去参加英语口语考试还紧张。

百里昦渊作为她第一本正式小说的第一个听众,她很难确定古人能不能接受那些浮夸的小说情节。

若是百里昦渊说不好,多打击她这个现代人的自信心啊。

主啊,上帝啊,等会儿就看临场发挥了,大不了她乱编个故事,等正式写的时候,她发誓,一定认认真真地写!

在胸口比划了一个敷衍的十字,白小醒才踏出房门。

本来晚上加餐有肉吃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一想到等会儿给百里昦渊讲那些玛丽苏金手指的剧情,白小醒自己都尴尬得不行。

白小醒咬着筷子,重重叹了一口气。

已经吃完的百里昦渊问:“怎么,鱼汤不好喝?”

白小醒喝了一大口鲜美的鱼汤,苦笑道:“没有没有,只是写话本的事不大顺利……”

百里昦渊眼角微挑,似是看穿了白小醒的小心思。

“昨晚你说要学写字,为师是赞同的,至于写话本,为师也不反对,既然是你自己选择的,更要坚持下去。若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白小醒的头埋得更低了,恨不得埋到碗里去,闷闷地说:“师父所言有理。”

唉……谁说是她自己选的,分明是没得选择啊,一天不写完书,便一天回不了现代。

看白小醒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百里昦渊摸了摸她的头,多嘴解释一句:“你年纪小,缺少毅力,我身为你的师父应当督促你。”

他本非恶意,但仔细想想似乎将她逼的太紧,给了她不小的压力。

只是身为女子,不会武功,行走江湖时最容易被他人当成欺负的目标,他从未有过带着白小醒行走江湖的念头,一来是怕麻烦,二来是不想承担这份责任。

小丫头若能靠写话本挣些钱补贴己用,等他神功练成下山后,哪怕她一个人住这里也不用担心生活潦倒饿肚子。

白小醒抬起头,看见百里昦渊的眼神不似白天那般冰冷,知道他是好意。

扪心自问,其实便宜师父说得没有错。自网上写小说以来,从没有人督促过她,过分自由的环境使她放纵自我,心情好了想写就写,不想写了就烂尾在那儿,导致开新快,但“夭折”的作品也不少。

默默无闻写了两个月,好不容易在书圈出名了,还是被论坛里的人骂出名的。

她确实该写完一本完整的小说,来证明自己不是“史上最坑烂尾王”。

白小醒搁下碗筷,坐直了身子,道:“师父,你说得对,我的确缺乏毅力,做事三分热情,不够坚持,希望以后你能多多鞭策我。”

百里昦渊笑道:“自然。不过,练武的事不能落下。”

“啊?”白小醒鼓起小脸,嘟着嘴道,“您徒弟我脚还疼呢!”

“这两天且放过你。好了,现在能说说你的话本了吧?”

白小醒双臂撑在桌边,托着脸,内心忐忑地说:“我想写一个大将军和女杀手,嗯,女刺客的唯美爱情故事。”

什么情啊爱的,百里昦渊并不感兴趣,他还以为白小醒会写武林江湖的故事,一听却不是,隐隐有些失望。

“嗯,你说。”

得到百里昦渊的回应,白小醒继续道:“从前有一个很厉害的将军,屡立奇功,但为人霸道,朝中树敌众多。有人暗中雇了刺客去杀他,这个刺客暂且就叫她绣娘吧。绣娘化作丫鬟的打扮潜入将军府,没想到将军武艺高强,绣娘不是他的对手,将军逃过一劫,绣娘趁乱逃跑,但受了伤的绣娘没逃多远,晕倒在一个大户人家门外。”

“巧的是,这个大户人家的千金正是将军未过门的夫人。千金与人珠胎暗结,自然是不能嫁给将军了,于是他们让绣娘假装千金嫁给将军,绣娘为了完成刺杀的任务也就同意了,于是就嫁入将军府。然后……然后……然后经过很多波折,绣娘和将军喜结连理,有情人终成眷属。”

别的不说,不管她的故事最后写没写完,happyending先撂在这儿!

百里昦渊听完,眉头微皱,道:“你这故事前半段挺好,怎么后半段草草结束了?”

百里昦渊的话一针见血,正好戳中白小醒一直存在的写作坏习惯。

故事缺少世界观,没有大局观,写到中后期感觉下笔异常困难,自然而言就不想写了,搁置在那儿。

白小醒死鸭子嘴硬,道:“这不是刚才说不顺利的地方吗?后面怎么写我还没想好呢……”

百里昦渊道:“不急,慢慢想吧。”

白小醒心怀小小的期待,问:“师父,那你觉得这个故事有意思吗?有没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可问住了百里昦渊,他思忖片刻,语气略带不屑地说:“为师平时不会看这类消遣的书。”

大丈夫理应扬名立万,再不济也该心怀天下,只把儿女私情记挂在心中,未免过于狭隘。

白小醒手环胸,歪着头呛道:“师父你怕不是没爱慕过哪个女子吧,这般清心寡欲的,不晓得恋爱的甜蜜美好~”

咋滴这是?还看不起写男欢女爱的书咯?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爱情小说那也是文学创作好吧。

威武如明教教主张无忌,不也心里牵挂着好几个女人。

这番话从一个十岁的娃娃口中说出,简直骇人听闻,思想超前得不像话。

百里昦渊的眉心皱得更深了,冷声道:“为师的确不曾为哪个女子动心过,人生有二三知己,已然足矣。”

白小醒耸耸肩,道:“那想必师父的知己也全是男人吧~”

其实也不怪师父在男女之情上木讷,毕竟古代适龄男女能面对面接触,实实在在了解对方的机会并不多。

然而百里昦渊的回答出乎白小醒的意料。

“实不相瞒,为师还真有一位红颜知己。”

“谁啊?”白小醒脱口而出,忽又觉得唐突,笑容勉强地说,“有机会还真想见见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便宜师父的颜配得上绝世大帅哥的名号,能跟他成为红颜知己的小姐姐,多半也是个绝世大美人了。

况且师父这张脸摆在这儿,身材魁梧,人高马大,多金还不抠门,街上路过的女人谁不多看一眼啊。

也就是性格高冷了些,不爱说话不爱笑,不然绝对迷倒万千少女,挤破头都想嫁给他。

一想到这儿,白小醒宛如生恰了半颗柠檬,胃里直犯酸。

百里昦渊沉浸在往事中,没注意到白小醒紧绷不自然的表情。

“都是过往云烟了,为师不想打扰她现在的清幽。以后……大概不会见到了。”

白小醒捏紧拳头,一股无名火窜上心头,气不打一处来。

不对劲,不对劲,他这话摆明了心里有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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