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第十二章 针翎钉棘十指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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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大江以北、黄河两岸,黑道上所有可怕的人物,几乎都聚集在了饿虎岗,只因为一面旗,一面开花五犬旗。

“长青镖局”和中原的三大镖局合并,组织成一个空前未有的联营镖局,这面五犬黑旗就是他们的标志。

五条白犬也象征着五个人。

长青镖局的主人,“辽东大侠”百里长青;

镇远镖局的主人,“神拳小诸葛”邓定侯;

振威镖局的主人,“福星高照”归东景;

威群镖局的主人“玉豹”姜新和中原镖局中的第一高手“振威”的总镖头,“乾坤笔”西门胜。

这条消息一经发布就在江湖传得沸沸扬扬,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听说过这件事,乔期在路上休息的时候听过一耳朵,对这件事也知道得七七八八。

但是这几个人,他没一个认识的,听过了也没放在心上。

应该说这世上或许根本没有值得他放在心上的事物。

连续半个月的路程让他有些疲惫,身体是系统造出来的,根本不会感觉到疲惫,这是心理的疲惫,这让他有些暴躁。

自从联营镖局成立以后,黑道上的人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除了厉害的人物都到了饿虎岗,上头的人走了,剩下的人没那能耐,只好退而求其次,打劫打劫过往的车马路人了。

他们也不是没想过去附近的村子,可是这穷乡僻壤的,塞牙缝都不够,就指望着什么时候来头大肥羊。

可是聪明点的人都知道走官道,谁会走这鸟不拉屎的深山野林里的小路?

没想到蹲守了两个月,这一群盗匪都坐不住的时候,竟然看到一辆马车悠哉哉地驶过来。

这一群盗匪顿时精神了。

磨刀霍霍,埋伏在周边,只等来人一进入范围就包围起来,一举拿下!

领头的尖嘴猴腮的男人拎着一把大长刀,观察着马车。

能雇马车的起码就不会是个穷人。

远远的马车渐渐走近,只见车帘外屈膝坐着一个青年,一身蓝黑色的料子,款式倒是很奇特,却没有看到多余的物件,玉珏啊佩剑什么的都没有,就连束了一半高马尾的头发上都没有一点值钱的装饰!

领头的眼睛都瞪得发酸了都没看到一点金银玉石,脸顿时就扭曲了。

领头的会些武功,断定马车里没人。

看那青年白净瘦削的模样也不见得多厉害,当下就带着兄弟们窜了下来,挡在马车经过的正中间。

一脸凶相,抬起刀恶狠狠道:“前面的小子停下车,给大爷下来!”

马车踢踏几步,慢悠悠停了下来。

一群子盗匪登时倒吸一口凉气,木愣愣地看着坐在马车上的乔期。

乖乖,这男人也长得太漂亮了吧?

之前只注意这人身上有没有值钱的东西,也没太看清楚人的模样,这一看就不得了了。

这些盗匪看着乔期的脸嘻嘻哈哈起来,他们平日里就是个不忌荤腥的,成天蹲守在这里,又没有女人,素了两个多月早就憋不住了,这下当着乔期的面说着荤话。

听到这些盗匪的话,乔期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阴测测道:“不想死就给我滚!”

他驾着马车就要从这些人中穿过,一只手不紧不慢地摸向后腰的位置。

“不知好歹!”尖嘴猴腮的人怒喊,一挥手道:“兄弟们绑了他,给弟兄们乐呵乐呵!”

领头的这么一喊,手底下的人纷纷冲过去。

“唆——”

“唆——”

漫天霞光闪现,不知是落日余晖还是其他的。

山野里晃悠悠驶出来一辆马车,不紧不慢地朝前方赶去。

……

桃花村里没有桃花,也没有其他花树,只有村口一棵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大槐树,自从这里存在以后它就叫桃花村。

村子里还有一种特产,桃花酒,可是它却不是桃花酿的酒,只是用村子里人才会的手法特制的。

村里的人靠着桃花酒卖给相邻的村子,以此多添一些余钱帮衬生活。

村子里有十来个孩子,有大有小,小的才两三岁的模样,只会跟在大点的孩子屁股后面到处跑;最大的有十岁了,长得又高又壮实,虎头虎脑的一副爱笑的憨样,五官却还算端正,是个帅气的小伙子了。

十岁的孩子叫大虎,他还有个弟弟叫小虎,才两岁。

他今天一大早就穿好了过年才会穿的衣裳,梳好了头发,拿上了阿娘给他做的四个白面馒头和一个水袋,收拾好了之后去了先生住的屋子。

先生是他们私底下的称呼,因为先生不喜欢他们这么叫他。先生不叫先生,但是先生从来不和他们说他叫什么,从哪来,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们只知道先生姓乔。

大虎还记得先生第一次出现在桃花村的时候,逆着阳光,那好看得就像是仙人的先生面无表情地说道:“我姓乔。”

大虎一辈子也没看过这么好看的人,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村里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很喜欢很崇拜先生。

先生不是桃花村的人,他是一年前才来的外地人。

一年前大虎爹上山打猎去了,村里的人都这样,平时比较清闲的时候就和村里壮实的青年一伙去山上打猎,拿去城里卖,补贴家用。

没想到大虎爹去了好几天没回来,家里等得着急,一直在村口等,直到两天后出去的青年终于回来了。他们带回来了许多猎物,还带回来了一个陌生男人。

那人就是现在的先生。

据阿爹说,他们几个人那时候运气不好,碰到狼群了,多亏了先生救了他们,还用先生的马车送他们回来。当时听说先生无处可去,本想一路北上,凑巧就遇见了上山打猎的桃花村的人。

听闻了先生的经历,桃花村的村长做主给先生空了一间屋子出来,特意给先生住。

先生就此在桃花村住了下来。而他们之所以叫先生为先生,是因为先生会教他们读书识字。

因为桃花村没有私塾,上学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花销,村里的孩子几乎没有读过书,只有一个曾在账房先生手下做学徒的认识些字。

一开始只是孩子,到后来一些大人没事做的时候也会过来听先生教他们读书识字。

于是,先生就成了桃花村里最有学识、最受人尊敬的先生!

“大虎,去找先生啊?”村里的张嫂子笑着叫他,然后低声问道。

大虎笑出一口白牙,道:“对啊,今天要给杏花村送酒,我娘叫我早点过去,不能让先生等我。”

王婶子在一旁择菜,闻言喊道:“大虎等着婶!”说完就急匆匆进屋里了,不一会就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蓝色小包裹。

王婶子一把将小包裹放在大虎手里,说道:“大虎,这是婶子家自己做的干肉,你拿着和先生路上吃。”

大虎一听眼睛就亮了,嘴里说道:“哎,晓得了,谢谢婶子。”一边乐颠颠地跑到先生的家里。

肉他们很少吃,虽然家里不算难过,但也没有三天两头吃肉的。大虎十岁了,身体长得壮吃得也多,王婶子做的干肉村子里都是有名的,隔着包裹他都觉得闻到了那香味。

“先……乔大哥——乔大哥!”大虎嘴巴一顿,立马改口唤道。

乔期走到门口,看到跑过来的少年,给他开了门,边走向院子里的马车,一边说道:“都准备好了,你吃过了?”

即便是关心的话语从他嘴里说出来也是淡淡的没有多少情绪。

但是大虎都习惯了,而且在他眼里,崇拜的先生哪哪都好。

大虎看了看装满酒的马车,说道:“我吃过了,乔大哥你吃过没啊,王婶子给我们的干肉,乔大哥要不要现在尝尝?”

大虎包裹里除了王婶子的干肉,还有四个白面馒头,他两个乔大哥两个,这是午饭。从这里到杏花村的酒庐来回要大半天,午饭只能在路上解决了。

他伸手就要拿,乔期摇了摇头,道:“路上再吃吧,我吃过了,还不饿。”

“哦哦,好的乔大哥。”大虎抓着包裹三两下爬上马车坐好。转眼就看到乔期长腿一伸,轻松坐在马车上。

大虎盯着乔期的大长腿默默看了几眼,心里念叨着,他一定会长到先生这么高的!暗自点了点头又笑开了。

乔期不懂他在高兴什么,见他坐稳了,一甩鞭子就朝杏花村出发了。

马车是乔期一年前买的那辆马车,后来把轿子拆了,安上结实的木板固定周围,前面的座位空着,就拿来用作运送桃花酒的工具。

原本乔期是可以一个人去的,但是大虎带他去了一次后就非要跟着,说要给他指路。

对于乔期“不认识路”的印象太过深刻,村里的人都不放心,刚好大虎自告奋勇,村里的人自然欣然同意了。

至于乔期的意见。

面对那一张张殷切的脸,他默默咽下了话语。

他绝对不会承认他不认识路的,只是他从未到过长安,地图上自然没有记载,只能一路走一路问,然后他就恰巧遇到了桃花村的人,顺手把狼群解决了,接着他就被人带到了桃花村。

去过一次杏花村之后地图上自动刻录地图,只要顺着地图上的点一直走总没错。

然而村里人太不放心他了,而且这活是他自己揽过来的,村里青壮年不多,都要为了生活奔波。本来他们是没想到送酒去杏花村的,毕竟一来一回一天都不能干活了,这一天的吃喝也就没有了,谁都不愿意去做,也只有乔期来了之后接了这份工作。

路上乔期和大虎把馒头吃了,至于干肉,他没动。

再走了大概一刻钟就看到了一大片枫林。

杏花村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小桥流水旁边,这地方跟桃花村一样,也不是因为杏花取名杏花村的。

这里没有花,只有还未染红的枫林,可是这里的酒家叫作杏花村。

乔期他们的酒不送到村里,而是送到这个酒家。

杏花村是个很小的酒家,外面有一条栏杆,围着小小的庭院。

当垆卖酒的是个年纪很老却很臭美的女人,她的脸已经六十岁了,可是她的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抹着红胭脂,甚至指甲上都还涂着红艳艳的凤仙花汁。

听说她年轻的时候是这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姑娘。

乔期驱使着马车进了酒肆,跳下马车,把马栓在院子里的树上。

红杏花走出来看着他,然后笑了笑,道:“今天来得挺早。”

大虎笑着喊道:“红姨好,今天你又更漂亮了。”

红杏花像个小姑娘一样笑起来,道:“就你油嘴滑舌。”

乔期发现对方虽然是笑着的,看着却不怎么开心。他只看了一眼,然后伸手就要去解马车上固定酒坛的绳子。

红杏花突然面无表情道:“你不用多费功夫了,这酒我不要了。”

乔期皱了皱眉,大虎率先出声道:“红姨你咋啦,这酒好好的你咋不要了?我和先、乔大哥赶了半天路才送过来的!”

红杏花突然翻脸不认人,冷冷道:“你说好的就是好的,我说不要了就是不要了,我是这里的老板娘!”

红杏花说完就盯着他们,似乎想亲眼看到他们离开。

大虎一脸无措,不明白平时对他很好的红姨怎么突然变了个人似的。

他求救的眼神看向乔期。

乔期开口道:“既然如此,你也该给我们一个解释。”

红杏花没什么表情道:“只因为我现在不想要了,你们快点走吧。”

“你赶不走我就要赶人家走,这是什么道理?”一个年轻的男人忽然走了过来说道。

红杏花板着的脸就像憋不住似的,对那走过来的男人笑骂道:“不只他,连你们也要走,你们看也看过了,酒也喝过了,现在总该走了吧。”

男人脸上挂着笑,就算红杏花骂他他也不恼,只是笑着,道:“你真要赶我们走?”

红杏花冷冷道:“难不成你想看小马在这里醉得满地乱爬?”

酒肆里,一张桌子上一个和眼前的男人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在猛喝酒,另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穿着宝蓝色长袍的男人则往他们的方向看。

年轻的男人不回答,反而看着他,问道:“这是谁?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个顾客啊。”

乔期外面套了件褐色的粗布衣裳,只是他的气质和脸即便穿得是最普通廉价的衣服也不像是普通人,倒是让他们有一种富贵人家的少爷穿着平民的衣服掩饰身份的错觉。

之所以说是错觉,只因为对方的眼睛太冷,无情无欲,冰冷得像是没有生命的木偶,还有那淡淡的血气,只有杀过人的人身上才会有血气。

红杏花翻了个大白眼,道:“这是桃花村给我这酒肆送酒的,不过我今日心情不好,这酒不想要了。”

“丁喜,我们应该走了。”坐在桌旁穿着宝蓝色长袍的男人已站了起来,笑道:“再喝下去,很可能连我都会醉得满地乱爬的。”

乔期眨了眨眼睛,看了一眼被唤作丁喜的青年人,正好对方察觉到,也转过来看他,但是一张脸上已经没有了那讨喜的笑意,微微蹙着眉。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闯进来十七八个人,看他们的装束打扮,应该是哪个哪个大人物的手下。

大虎被这阵势吓了一跳,躲在乔期身后。

他们一进门就呛声道:“决斗开始了没?”

红杏花又翻了个白眼,道:“什么决斗?”

乔期道:“老板娘……”

一个锦衣佩刀的大汉说道:“金枪银梭徐三爷,今天要在这里决斗霸王枪,你难道不知道?”

乔期声音冷了下来,道:“老板娘……”

酒肆里有人高声道:“这杆枪一定就是霸王枪!”

闯进来的人顿时喧闹起来。

“枪既然还在这,我们就一定没有迟到。”

“听说这里的酒还不错,我们先喝它几杯,等着好戏开锣!”

“哎,这里有酒,是桃花酒。”

邓定侯复又坐下,小马坐在那里发愣,旁边的一坛酒已经空了。

丁喜站在原地不动,眼睛盯着乔期他们。

红杏花瞪着他,忽而叹了口气,道:“看样子你们现在是不会走了。”

“不管怎么样,这次决斗我们绝不能错过,就算要我等三天三夜,我也一定会等的!”

“来来来,先来尝尝桃花酒,听说口味一绝。”

其中一人伸手就要去揭酒坛的封盖,被一只雪白修长的手按住,那人晃了晃神,就听到耳侧一道阴冷的声音道:“这是我的酒,想喝酒先付钱。”

那人转头一看,粗口顿时噎在喉咙里,支支吾吾的看着他。

乔期伸掌随意一推,那人不受控制地后退跌坐在地上。

这番动静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他们一看就笑了。

“哎,你这是咋了,竟然被一个小白脸推倒了,哈哈哈哈。”

“喂,老四,你咋坐地上了啊。”

那人愣了一下,随之涨红了脸,冲着乔期吼道:“你知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喝你的酒怎么了?”三两下从地上爬起来,他没有怀疑乔期有武功,以为是自己看一个男人看迷了眼竟然没有防备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推到地上,丢尽了面子!

乔期一张冷脸,唇角勾起嘲讽的弧度,道:“不好意思,我还真不知道。不过你也最好不难说出来你的身份,白拿不成还想要仗势欺人,有你这样的弟子,做师傅的也不嫌丢人。”

其余人听到这话纷纷涨红了脸,看着老四的眼神也多了恼怒。

其中一个大汉说道:“不好意思了这位小兄弟,我们没想白拿你的酒,刚才多有得罪,小兄弟勿怪,可否给我们来一坛酒?”

乔期接住了对方扔过来的锦囊,见对方还算诚恳,让大虎去把车上的酒搬一坛下来。

老四还想说什么,被那大汉一瞪就不敢说话了。

红杏花走过来,手里拿着一袋银子递给乔期,道:“你们的酒还是给我吧,这是钱你数数。”

乔期没有接,道:“你不是不想要了?”

红杏花叹道:“那是因为我本来是想赶你们走的。”

乔期道:“因为他们?”

红杏花笑道:“不过看来你和我那孙子一样,怕是抽你们都抽不走了。”

“既然东西你收了,我和大虎还要赶回去,就先告辞了。”乔期收了银子,转身就让酒肆里的伙计帮忙,几趟就把酒搬了下来,抱着大虎坐上车就打算走了。

红杏花一愣,然后忍不住笑,她还以为对方会好奇,然后留下来呢,结果看那样子却更像是避之不及。

转身看到丁喜还在,不由瞪了他一眼,道:“杵在这干嘛?”

丁喜笑道:“有点好奇。”

这边乔期带着大虎在天黑前回到了桃花村,大虎乐颠颠地抱着剩下的干肉回去。

这次红杏花给的钱比上次的多,乔期把钱交给了村长,收了给自己的报酬,本来想给大虎的,对方硬是没要,只是向他讨了剩下的干肉带回家。

乔期现在没有味觉,吃不吃都无所谓,自然随他了。

【杀死以下任意一人即可离开此世界:白玉京、秋凤梧、萧少英、段玉、丁喜、杨峥、高渐飞。】

乔期洗了澡,把衣服洗了晾在屋子后面的杆子上。

忍不住咳了咳,涌上的血腥被一张雪白的毛巾擦干,乔期顺手把它烧了。

摊好了床,他脱了外衣往里面一躺闭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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