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的中央,有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大迷宫名为奥德森,那里常年被黑暗笼罩,那是光明也无法净化最纯粹的黑。
大迷宫周围荒无人烟,寸草不生,萦绕不绝的是骇人的血腥味。
大迷宫共有999层,魔物一层比一层厉害。
自千年前,神明推选出的勇者与大迷宫999层魔王领主同归于尽后。少了魔王,人族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损失巨大才勉强挽回局势。
可最近人族间有传闻,说是999层中领主推举出来,新魔王现世,一时间人心惶惶。
大迷宫最终层的魔王宫中。
每一层的领主都规矩地以层数从小到大排列整齐,向前虔诚地低头。
于它们前方,枯骨堆砌而成的王座布满荆棘,盛开出比血更鲜红的蔷薇,坐在王座上的少女托着脸,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扶手。
白皙的皮肤在黑暗中格外显眼,精致的五官宛若天神造物。
黑色的长发随意披散,像是已经和黑暗融于一体。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仍然没人吭声。
王座上的少女微微皱眉,朱唇微启,“从考伯特开始汇报。”
每过十年,大迷宫内的领主们都需要向魔王上报所在层数发生过的大事,方便魔王管理迷宫。
被点名的998层领主考伯特是条浑身皮肉都由带腐蚀性的酸组成的骨龙,它控制腐蚀的能力让许多层大领主都瑟瑟发抖,怕触碰到对方还没说上一句话就被腐蚀得渣都不剩。
而这么厉害的骨龙,听到少女清泉般空灵好听的声音居然害怕得浑身颤抖,感觉下一秒它就要哭出来。
“吾王,我是统领998层的考伯特,我上有老下有小,皮酸骨咸没嚼头……”
王座上的少女冷冷地睁开眼,银白色像是淬了冰的眸子刺向下头的众多领主。
“有事说事,没事下一个。”少女的声音不带掩饰地透漏着不耐烦。
“是!998层没有任何大事!”
骨龙的血肉都是它用酸组装而成,没有毛,但是在那一刻它居然感受到了毛骨悚然的恐惧。
不仅是它,还有其他抬头不小心看到少女睁眼的领主们,也有同样骇魔的感受。
它们的王果然是黑暗的化身,嗜血强大,令魔都忍不住臣服于她,尤其是她那双看谁都像是想灭了对方祖宗上下十八代的死鱼眼,单单是一个眼神,它们都感觉下一秒要被身首分离魂消魄散。
实在是太恐怖了!
简直吓死魔了!
比以往的魔王都更加让魔胆战心惊。
现在的王是三百年前突然横空出世,听闻她原先只是只小小的蝙蝠,但是用绝对的智慧与实力在迷宫披荆斩棘,所有欺负过她的魔物坟头草都能从999层长到1层了。
那是毫无道理的强大实力。
就算不说实力,单论那双死鱼眼,就已经是无道理的有王之气势。
高层的魔物除了打打杀杀勾心斗角外没有什么其他大事,有些魔物想跟少女表述委屈借少女的势压一压高层魔物的欺负它们的事,少女也一声不吭。
奥德森大迷宫中就是这样,实力是道理,实力就是一切。
“吾王,我是1层领主史特芬,今天又有人类进来了。我听到他们的谈话,说神明推举出勇者,将在一周后将他送往神殿,让光明神庇佑勇者,想让他来除掉我们。”让他灭掉奥德森大迷宫最终层的魔王领主。
史特芬是只史莱姆,它颤抖着圆润着身体,最后一句话不敢说出口,但是单单是前面的话,它都感觉它有多少条命都不够死的。
就算史特芬不把最后一句话说出来,在座这么多魔物也不是蠢的,顿时王宫大厅一阵轰然。
“不自量力的人类,根本不用吾王出手,我一个魔就能把全部人类肃清!”
这是一个狼人领主,龇起尖锐的兽牙,像是想把大言不惭的渺小人类碎尸万段。
“怎么能让他们这么简单就死去!一定要折磨!彻底的折磨他们!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他们赎亵渎吾王的深恶罪孽!”
这是一个抱着洋娃娃的小女孩,苍白的肤色衬得她乌青的黑眼圈格外明显,笑得格外尖锐,像是被彻底气疯了。
……
现在的魔王与以往的魔王不一样,她的种族比在场大多数的魔物都要低级,但是偏偏是她,走到了所有魔物昂望的一个位置。
在它们的眼中,如今魔王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就算屠灭神国,也是在她的一念之间。
大迷宫的魔物达到一定实力就能出去大迷宫外,只是它们懒得出去罢了,大迷宫很大,每一层都像是一个世界,层层环境不一,但是都是最适合本层生物的生存环境,没有惹怒它们一般都不会出现。
而魔王,就是它们的底线。
见场面愈发不可收拾,王座上的少女轻轻抬起手,一股不可抗拒的威压降在所有魔物的身上,瞬时魔物跪了一地,吵闹也瞬间瓦解,厅堂安静了下来。
“吵。”
众多魔物领主僵直身体。
“如果那所谓的勇者真能得到神的庇佑,就算他是蝼蚁也是只难啃的蝼蚁。”
少女玩弄着随手在王座上摘取的蔷薇。
“但是防范于未然,更何况是人类这种狡猾的蝼蚁,这次,我亲自去毁掉他的神明庇佑仪式吧。”
说完,收拢指尖,再次张开手,蔷薇被碾成齑粉,从指间吹散出去。
“王!不可!”
“吾王!您是万魔之主!所有魔物的信仰!哪能因为一个小小的蝼蚁就走下您的王座!”
“请让我出征去灭了可恶的人类!哪能脏了吾王尊贵的爪子!”
……
“吾意已决。”
少女重新闭上双眸。
于下头攀附在枯骨上的一朵硕大的蔷薇张大满是利齿的嘴,“吾王疲乏,散会。”
魔物们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999层。
魔王席莫尔褪去高高在上的表皮,葛优躺在王座上,在她后脑勺下的位置的荆棘盛开出一朵蔷薇,枕上去柔软极了。
算来自己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三百余年了,食不果腹的日子像在昨天发生一样,幸好她发现每一层都会有克制该种族的物件,靠着智商方面比魔物稍微高上了一内内,不然她早就成了大迷宫的养料了。
还好,她登顶了。
本来她以为她这种不是大迷宫本地人就不会有自己的“天敌”。
怡然自得在大迷宫中接受着每一层领主的供奉,听着蔷薇花说的八卦小故事,拼死拼活终于混上了咸鱼的人生巅峰。
哪知道屁屁还没捂热,勇者出现了。
华国出生的席莫尔玩过各种大名鼎鼎的日国RPG冒险游戏,其中占市场大半的题材都是勇者干掉魔王拯救世界获得HE结局。
这简直就是魔王刻在DNA里面的天敌。
要不是要在手下面前揣着魔王面子,听到“勇者”两个字的时候她当场炸毛。
一周后勇者就要获得神明的庇佑,到时候再把他给剁了怕是会被这个世界的神发现。
神是另一纬度的生物,她很有自知之明地表示她打不过。
难不成她混吃等死的日子就要结束了吗?!!
可恶!!!
蔷薇魔藤见少女死鱼眼中的沉思,不由愤怒地颤抖着藤蔓。
渺小的人类居然令吾王思考那么久,王都没这么想过它!简直罪不可赦!
“花花,你守着家,我出门一趟。”
时间不等人,要是勇者获得了神明的庇佑,她要杀就麻烦了。
席莫尔抚摸了一下蔷薇花的花瓣,从蔷薇魔藤上拿取几颗种子,吩咐一声尔后身影消失在王座上。
没有席莫尔压制的蔷薇魔藤蔓愤怒地挥舞着枝条。
席莫尔出大迷宫外把自己一头漆黑的长发变成白金色,看着圣洁极了,死鱼眼也格外有威严。
她幻化一身长袍,尖耳也变成圆耳,使得自己看着尤像正常人。
毕竟黑发银眸是这个世界魔王的标配。
走出禁锢迷宫的黑雾,是一片绿草如茵的森林。
鸟语花香,和煦暖阳,与刚才不详的黑暗像是处身两个世界。
席莫尔深呼吸吸收没有工业污染的清新空气,简直比她在宝淘上花五十四块钱买的呼伦贝尔大草原空气还要好闻。
说起来她还没出过迷宫外头,生而为魔宅字当前,要是勇者没出现,她根本没想过要出来。
不过她现在首当其冲的就是找到勇者,然后剁掉他的狗头。
但是席莫尔迈出脚的时候,突然想起来。
史特芬只说过勇者会在一周后进行神明庇佑仪式。
可是在哪儿举办好像并没有说。
要是她突然回去大迷宫中问在哪儿会不会很逊,一点都不魔王。
不行,她是一个要面子的魔王!
在绝对臣服于她的石榴裙下的魔物面前绝对不能有这么逊的表现!
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可丢!
现在席莫尔为掩盖住自己不被发现,怕被勇者知道提高警戒,可她魔力太强大,低阶以上的魔法掩盖不成神术的模样。
而探索这么大的森林得使用中阶探索。
所以席莫尔只能委屈屈地探索森林找人问路。
就算是在大迷宫中打怪升级也有魔物可以骑,现在居然只能靠走的!
简直是欺负魔王!
要不是怕派手下过去会变成勇者的经验值的话,她绝对不会自己去!
席莫尔玩过的游戏不少,很清楚每次大BOSS送去的手下都变成主角的经验值,然后把主角的等级升得贼高,最后被剁掉的头变成大BOSS的。
其实大BOSS直接上的话根本没主角那么多事。
席莫尔十分机智地选择自己上了。
绝不能给勇者有一丁点能剁掉自己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