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色近暮,那一片昏黄将天边染成瑰丽的橙红色,层层叠叠,像是连地下的热闹一起染了上去。
热闹的街景,下了班的行人,放了学的学生,掺着街边小贩的吆喝声,路边的餐馆传来喧闹。
“鱼香肉丝一份!”
“好嘞,马上来!”
……
小餐馆的占地面积不大,前厅客人吃饭点菜的位置不过三十平米左右,餐桌不多,现在是下午五点多,正是人流量的高峰期,餐馆里坐满了人。
柳拾光朝后厨喊了一声,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随后接过林婶手中的抹布,麻溜地擦桌子。
“诶,林婶,你们这新招的小伙儿长得可真俊!动作也麻利,哪找来的这么好的帮工啊?”
林婶正端着盘子打算往后厨走去,听到这话,她抬头,笑着回应,“那可不,小光可帮了我不少忙,他这一来,我可轻松了不少。”
柳拾光听着他们的打趣,脸上挂着不好意思的笑容,“林婶,你们可别夸我了,你也知道我不经夸,万一到时候摔着什么盘子了,可要砸您招牌了。”
他这话一出,现场的人都笑了。
见他们这反应,柳拾光无奈地笑了笑。
他在现实中本就是孤儿出身,当初为了挣口饭钱,不知干过多少活,擦桌子收拾碗筷这点小事自然是不在话下。
说到现实……柳拾光又想起了那天。
他不过是熬了个夜,追更新到了半夜三点而已,哪料一觉醒来,自己竟然穿进了自己睡前看得那本小说,还成了里面一个出场不过一次的路人甲,还是在别人的闲谈中出现的名字。
幸好他早已习惯了一个人过日子,不过是到了新的地方而已,他不照样过日子?
柳拾光对自己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抵触。毕竟对于他来说,在哪都是讨生活,他在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也没有多少亲近的朋友,就算哪天忽然回去了,他也不会太过奇怪。
更况且在这里,他还拥有了自己的一套小房子,境遇其实比他现实中要好许多。原主的人际交往也很少,几乎没多少关系网,这也给了柳拾光护住自己马甲的机会。
至于原主去哪了……柳拾光也不知道。
他那天醒来的时候,是在原主的家里,他趴在桌子上,手底下还摊了一张数学试卷。
……
在餐馆里这一忙一直到了晚上七八点,路边的路灯早已通亮,街上的行人比之前少了许多,餐馆里来吃饭的也少了很多。
再转眼,时间已经接近晚上九点,柳拾光帮着林婶收拾残局,让夫妻俩到后头先吃饭填肚子,他到前头看着。
坐在收银台的凳子上,柳拾光也没闲着,他拿出了包里的作业,试图写点。
作为一个社畜,他不知道离开学校多久了,哪还记得高中课程教了些什么?
但关键是,原主还是个高中生啊!
艰难地写完语文,英语他还好点,可等到了最难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他实在是不行了。
原主已经上了高二,文理分科,分到了理科的普通班,但是很不凑巧,柳拾光当初选的却是文科。
他现在对着卷子上各种公式字符,只能大眼瞪小眼,原主的记忆他是有点的,但是仅凭着记忆并不代表他会写题啊!
更何况原主也是个学渣啊!
记忆里的知识点压根就不清晰,怕是原主也是一知半解。
深吸了一口气,柳拾光郁郁地合上了作业。正巧,此时餐馆门外进来了个人。
来人穿着和柳拾光现在学校一样的校服衬衫,衣服很干净,身姿挺拔但瘦削,面容有些苍白,过长的头发几乎遮住了他半张脸,但下颌却线条分明,周身有股清冷的气质,像与这小餐馆格格不入。
他径自走到一张餐桌前,先抽了两张纸巾擦了擦凳子之后才坐下。
柳拾光想,这大概是学校里晚自修下课逃出来吃个夜宵的学生。
餐馆里来了客人,柳拾光没再在凳子上坐着,他走近了那个人。
“你好,请问要点些什么?”柳拾光把菜单递了过去。
他站在这人身旁,只看得见他的侧脸,但不知为何,他总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来人大概是第一次到这吃饭。他细细地看着餐单,像是有些犹豫不决。
柳拾光等着他下决定,目光撇过这人拿着菜单的手,很好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地干净整齐,就是颜色看上去有着几分惨淡的苍白。
柳拾光面上半分不显,心里却暗自挑眉。
这手——他觉得他可以。
等待的过程中,柳拾光听见他捂嘴猛地咳了几下,原本略显苍白的面色染上了几分薄红。
大约两三分钟过去,柳拾光见他仍旧紧皱眉头,猜测这人莫不是有点选择恐惧症,于是微笑着开口推荐,“客人不如点我们店里招牌的番茄清汤面?来我们这吃过的都说口感很好,味道不错。”
来人顿了一下,看了一眼菜单上一溜的菜名,还有这些菜名前的一般无二的‘招牌’二字,沉默了一下,他最终点了点头,然后把菜单合上还给了柳拾光。
柳拾光接过,正巧看到了他侧过来的脸。
俊美的脸部线条一下子落入了柳拾光的眼中,像是忽落的烟火,瞬间勾起他记忆中的画面——
是他上课期间偷偷跑出去看到的那张令人腿软的半身照。
下午的课才过去了一小半,柳拾光受不了高中课堂沉闷的气氛,借着上厕所的借口偷偷溜到了走廊上。他先去了走廊尽头靠近办公室区那一块地方,那里的墙壁上就张贴着光荣榜。
柳拾光在榜前站定,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无比显眼的名字。
状元——沈却。
御河中学的春季校服是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衫,在右胸口上绣了御河中学四个字。
而位于榜首的沈却,照片上的他也穿着同样的白衬衫,脸上挂着很淡的笑容,他看着镜头,眉目清冷,面容冷淡,可能因为拍摄角度的缘故,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人长得很俊美,几乎让人挪不开视线。
柳拾光觉得……
自己好像一见钟情了。
是他梦中情人的样子了。
————
嗯,腿有点软。
柳拾光回神,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但也不过下一秒,他神色如常,甚至在知晓来人之后,他的脸上带上了几分更加真切的笑意。
柳拾光率先喊了在后厨的林叔,告诉他有客人来了,点了份招牌番茄清汤面。说完转身,本欲直接回到前厅,不知为何他忽地顿了顿,又转身对林叔说了一句。
“叔,多加颗蛋,少点油。”
林叔头也没抬,“好嘞。”
说到沈却,这就不得不讲起他现在所穿的这本小说了。沈却不是男主,但是却是一个有十足分量的男配。
小说的名字叫《续命》,正是当下最流行的重生文,讲的是男主上辈子一生顺风顺水,年盛时期继承了沈家,登顶了全球富豪榜,有钱又有势,但是唯一的缺憾就是到死都是单身,而一场车祸意外让他重生回到了他十六岁刚上高中那年,结识了主角受,然后开挂般,帮主角受解决极品亲戚,一路开启人生赢家模式,最后两人幸福美满共享富贵的故事……
应该。
起码柳拾光看到现在,是这样猜测它的后续发展的,毕竟作者到现在还没连载完这篇文。
故事虽然概括起来很俗套,但是因为作者流畅的文笔以及被把握地很好的剧情节奏,让人看得欲罢不能。
而沈却是男主的小叔,虽然年长了一辈,但是两人年龄只相差几个月。沈却和男主就读于同一个学校,在故事发生之时,作为一个重要的金大腿出现在剧情之中。
作为沈家最宠爱的幺子,沈却先天不足,体弱多病,但也是因此,家人对他有求必应。
男主沈兴维有时遇到麻烦了,就会去求他这个小叔。往往无往不利,只要他这个小叔一开口,便是金口玉言,啥事都能解决。
然而柳拾光总觉得,作者应该在这人身上埋了什么伏笔,按照最新一章的剧情,柳拾光已经能看出这人的的一点苗头了。
但是,不巧,还没来得及看到新的更新,柳拾光就先一步弄来这个世界了。
虽然知道了面前这人就是他曾心心念念的男配沈却,但是柳拾光并没有做出什么多余的举措。直到后厨端出饭菜,沈却一个人安静地坐在小餐馆里吃饭,柳拾光都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收银台后,根据原主的记忆中的知识艰难地奋斗着卷子上难解的题目。
只是在解不出题目的时候,他会抬头,目光下意识地放在了沈却身上。
时钟悄然划过九点半点,柳拾光纠结着写下一个数字,面前突落下了一片阴影,他下意识抬头,对上的是沈却那张有些冷淡的脸。
他淡淡道,“结账。”
“哦,好。”柳拾光下意识扬起笑容,“总共10元,欢迎下次光临。”
沈却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扫码支付。
柳拾光注意到了他另一只手背上有好几个青色针孔的痕迹。
两人没有多余的交流。
沈却走出了小餐馆。
在晚风中,他捂嘴咳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