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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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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来说,听茶的绿茶技能已经登堂入室,颇有几分造诣。她风摆杨柳一样的外表,也很容易给众人留下娇弱的刻板印象。两者相加,她很难不被人看作是一个纯观赏性的拖后腿花瓶。

或者说纯种绿茶也行。

但是,就像猫总忍不住手贱,要去撩拨桌子边缘的玻璃杯。听茶看见这些鬼怪玩过家家,就忍不住要快乐地加入进去。

讲道理,如果参与度不高的话,那她玩这个游戏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参与度一高,她又如此的优秀,大家也不是眼瞎。

所有人都正因为第一次见血加见鬼,迷失了未来的方向时,她毫不迟疑地走到尸体旁边,拉开冰箱冷冻室的抽屉,找到衬衫男的脑袋。

那一瞬间,她身高两米八!淡定自若的大佬气质无法遮掩!

虽然她后续的惊恐,说明了她很有可能只是一个手贱的愣头青……

但众人死马当作活马医,对她抱有十二分的期待。

被众人寄予厚望的听茶,仿佛没有看见大家火辣辣的目光,淡定自若地走到沙发边上,弯腰准备坐下去。那把细腰却又像弯折的柳条,极具韧性地猛然弹了回来。

“有虫子!”

她修长的双腿发挥了优越的弹跳性。双腿一迈,已经站在三尺开外。与此同时神色惊恐地看着在场的两名男士。

强调道:“有一只黑色的虫子,我好害怕,你们能把它弄走吗?”

眼镜男立刻就要上前英雄救美。

心眼儿比较多的寸头男抢先一步走到沙发面前,笑呵呵地去看沙发,嘴里念叨着:“一只小虫子吗?年轻女孩子,就是容易害怕哈。”

他是怀疑听茶在演戏,故意扮猪吃老虎。

但出乎他的意料,那蓝色的沙发上,竟然真的有一只指甲大小的黑色小虫。

小虫子对自己吓到人了浑然不觉,正安静地趴伏在沙发上。跟冰箱里窜出来的那只小鬼相比,它简直可爱极了!

寸头男回头一看,听茶却正在货真价实地惊恐着。小脸儿都吓得苍白到透明,看着就让人心生怜惜。

连一个小虫子都这样害怕的人,真的会是大佬吗?

寸头男将那只小虫子随手拂到地上。几人分别坐下,大家各自开始汇报搜查的战果。

——战果就是,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战果。

这栋别墅里除了有鬼之外,别的一切物品都和现实生活中的普通房子没有区别。大家都是第一次参加游戏的菜鸟。面对随处可见的生活用品,能看出什么特别来?

眼镜男先被听茶指使着开了口,将他们在大客厅中搜集到的小说家相关信息大致讲了一遍。

他的发言激发了红发女的灵感。红发女吞吞吐吐地表示,餐厅里做了好大一个酒柜,里面全是各种看起来就很贵的酒,冰箱里也塞满了啤酒和白酒。看起来这位小说家是个酒鬼。

这消息不能说精妙绝伦,却也不好不坏。

听茶其实在相关报纸里看到过对陈黑猫嗜酒的介绍。但是报纸里关于陈黑猫的细节描述太多了,听茶当时就没高兴说。

此时她倒是很懂得鼓励别人的积极性。红发女一说完,她就啪啪啪鼓掌。真诚的赞美目光让红发女羞涩地脸都红了一点。

“这也不是什么要紧消息,明天如果去餐厅吃饭,人人都看得见。”

“怎么能这么说呢?大家能尽可能快尽可能早地多了解小说家一点,也许拿到签名的机会就大一点,你作出的贡献,明明非常重要!”

听茶非常积极的夸奖,拉近了和队友们之间的距离,也打消了他们的最后一点怀疑。

真的大佬,会看得上他们的抠脚操作,还出言赞赏?

【主播是幼儿园老师吗】

【这真诚不做作的表扬语气,我爱了】

【还以为主播只会赞美男人,看起来怎么男女通吃?】

【主播不会是故意假装赞美别人的吧?】

这话说的,听茶很不屑地看了一眼飘过去的弹幕。她可是严格按照绿茶守则行动的人。一个优秀的绿茶,必须要学会发掘别人的优点,并进行真诚的赞美。以听茶的杰出程度,她的所有夸奖完全发自内心。

衬衫男的死亡还是给大家带来了深重的阴影,初步预计他们今晚都要睡不好觉了。

但好处也有。剩下的人不由自主地便想要抱团,汲取同类的温暖,获得安全感。搜查别墅之前还显得生疏客气的几个人,现在围坐在沙发上,彼此之间都有了几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情谊。

有了听茶的活跃气氛,大家也打开了话匣子。

寸头男率先说了几点他发现的别墅主人习惯,红发女和眼镜男也都顺势补充了几点。大家拼拼凑凑,一个活灵活现的小说家形象,便跃然纸上。

除了听茶之前发现的几点之外,这名小说家还很爱干净。这点可以理解,身上有汗味或者鞋上有泥点的话,装逼效果是要大打折扣的。另外他还很守时,说十二点起床,绝不会在十一点五十九睁开眼睛。说半夜三点睡觉,那凌晨两点半,厨房都必须随时等着他吃夜宵。

一个有这么多性格缺陷的家伙,要不是有才有钱,估计早就被人打死了。即使现在大家都是他邀请上门的客人,也都很有一股要吐槽他的欲望。只是担心自己被主人记仇,勉强按捺住了。

气氛和谐的时候,就连一直没从惊吓中缓过神来的双马尾,也小小声地开了口。

她声音太低了,谁都没听见,还是听茶一直格外关注着这个绿茶道路上的竞争对手,示意大家安静一下。

双马尾很紧张地攥着衣角,声如蚊呐:“我在小客厅的壁炉灰烬里面,找到了一片衣服的碎片……不知道有没有用。”

“碎片呢?”这是寸头男问的。

双马尾很不好意思:“那衣服是被烧过的,我怕不吉利,没敢拿。”

寸头男和眼镜男结伴去了小客厅,将衣服碎片拿了回来。听茶翻出陈黑猫参加某个颁奖典礼的杂志,杂志上有他穿着钟爱的风衣的全彩照片。

几个人埋头一起将实物和照片对照。确信这就是那件倒霉的风衣。

杂志上小说家可是信誓旦旦地声称,这件风衣是自己母亲送给自己的礼物。因为非常尊重这家杂志,他才会特意穿着这件风衣来接受采访。

难道这就是特立独行的天才吗?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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