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他回来了
时锦和季非白——
大概属于那种两个世界的人,就像她和沈斯涵一样,风马牛不相及,但偏偏,他们两个人就有交集。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对不起,对于这句话,时锦本人有句mmp要讲,她和季非白,是青梅竹马,但并不是两小无猜。
够不够意思啊,要季非白来做自己的经纪人。
回到家的时候,时锦用被子把头蒙起来,左思右想,深夜十二点,她翻来覆去睡不着,然后打开微博。
“时锦经纪人将由国际一线经纪人季非白出任?”
“季非白疑高薪回国亲自带时锦。”
微博上很快就被这种新闻给淹没了,多年不见季非白,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他现在到底是什么样子呢。突然回国,是因为自己吗。
时锦觉得自己想来想去也没有一个答案,索性坐起来把被子掀开,季非白要带自己,沈斯涵到底是怎么跟他说的呢?
某影后揉着乱糟糟的头发,看了一眼时钟,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二点,可她仍然睡意全无。明明很期待那个人回来,为什么心里还有些忐忑?
是不是最近又胖了,唉,真的是要减肥了,果然,胖了两公斤而已,就被人说成是孕妇了,时锦本人觉得很冤枉,“那些狗仔都什么眼神啊真是。”
尽管是吐槽,然而时锦还是——很认真的从床上翻身下来,点了灯,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身材。
“没毛病啊,会不会太胖了?”她看了一会又摇摇头,“不行不行,我还是要减肥才能去见季非白。”
如果说时锦是学生时代那种令老师头疼的女孩,那么季非白就是别人眼中的好孩子和天之骄子。
他们两个从小就是邻居,有多近呢,一个楼道里,左边的人家和右边的人家的关系。所以,时锦和季非白可以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对于时锦本人来讲,她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季非白会不去读枯燥的理工科的硕士和博士,而是选择了成为一名经纪人。
这当然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斯坦福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同时给季非白发了offer,大家本以为季非白会选择理工科,在科研这条路上一条道走到黑,然而季大才子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传媒相关。
彼时的时锦已经小有名气,因为拍了周见深导演的《春日》而一炮走红的她又接了一部陈睿导演的文艺片《飞花》从而一举拿下金马奖的最佳女主角。
那个时候的她已经忙到极少去上课,但得知季非白的消息的时候还是偷偷的在剧组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问他以后想做什么,会不会留在国内。
说来也奇怪,明明时锦知道,以季非白的水平不会选择留在国内,可她还是问了出口。
电话那端的少年是温和清朗的笑声,“阿锦希望我留下来吗?”
在片场穿着羽绒服小心翼翼躲在角落里的女孩突然心跳漏了一拍,应该是为了那句,“阿锦希望我留下来吗?”
天气很冷,可是她的心感到很热,嘴上却很别扭的说了一句,“谁要你留下来啊?自作多情。”
“你不叫我非白哥哥了?”电话那端的少年又继续道,“阿锦大了,都不叫我非白哥哥了。”
时锦的脸红了起来,倘若电话那端的人能够看到,一定会看得到少女的脸色绯红,如同天边的火烧云。
“非白哥哥。”想了一会儿她还是嗫嚅道,“我这边很冷,家里那边冷吗?”
她明明是想问他如果她说希望他留下来,他会不会留下来,开口却变成了询问天气,时锦觉得她真是没用透了。
时锦在所有人面前都张牙舞爪得跟个小狮子似的,唯独在季非白面前她会小心翼翼的收起自己的利爪。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除了她父母还有什么人能制得住时锦,那就只有季非白了。
真.时影后克星.季.尼古拉黑暗之神非白。
时锦小声嘟囔道,“这么多年不回来,这次终于舍得回来了。”
她把飞镖用力得往圆盘中心投去,“好你个季非白,叫你不回来!”
年少的时候,她不敢轻易开口说喜欢一个人,在她的眼里,他是天之骄子,理应值得更好的人,而她,没有变得足够优秀,不敢对他说喜欢。
少女的心思总是如此,有些未开口的心事总是难付于他人说。
她的骄傲不容许她先对一个人说喜欢,她的理智怕她不能再跟他做朋友。
季非白,这个名字她在心中想过无数次,现如今他终于回来了,她却觉得“近乡情怯”。
她刷了一遍又一遍的微博,最终还是放下了手机,自己这么多年这么努力的拍戏,季非白有看到吗?
她想成为足够闪亮的星辰,能够站在他一眼就看得到的地方。而今她终于做到了,所以,他看不看的到?
没有人知道时锦为什么对甜品情有独钟,除了她自己。
季非白做得一手好甜品,在多年前她为了上镜头反复节食的日子里,那个少年变着花样给她做了各种各样的甜品。
只是因为她不肯吃东西,而他想要她吃一点。
首都国际机场,北京时间十二点整。
听说知名的国际经纪人年轻帅气的季非白要回国,记者早就在机场潜伏已久,只等季非白一出来就鱼贯而出。
到底是怎样的金钱魅力才能打动季非白出任时锦的经纪人,记者们百思不得其解。
时锦也曾经零绯闻过,也曾经是众人眼中娇俏可爱的邻家女孩,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就被扣上了数不清的高帽子。
任性,耍大牌,和苏清尘不清不楚,绿茶婊,白莲花,虽然说季非白造星的名气众人皆知,但——拯救时锦?
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吧?
不敢想象沈斯涵是给了季非白多少好处才能请动他归国带时锦啊。
好吧,在媒体眼里,时锦基本上可以和无可救药四个字划等号。
但不得不说,不管大家怎么不喜欢时锦,怎样在豆瓣鹅组和天涯论坛上编排她,都不得不承认,时锦是近些年来最具灵性的女演员,是十多年来无出其右者的当家小花旦。
周见深在和时锦合作他们的第一部电影《春日》的时候,对时锦称赞有加。
那个时候,时锦才十五岁。一颦一笑,皆具灵性。她虽然没有学过表演,却把一个少女渴望爱情而又困在自我束缚的牢笼里走不出来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
那样子活泼灵动的女孩子,软软糯糯的样子,直击人心。
便是在之后的银屏里,也再难找到一个人,可以复制时锦当年的《春日》。
《春日》之后翻拍了无数次,然而时锦的许清欢却成为了绝唱。
时锦之后,再无许清欢。
那个十五岁的少女,那个十五岁的许清欢,从此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白月光,而在多年之后的豆瓣和猫眼等各大网站的影评上,总有知名电影人会去回忆《春日》。
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十五岁的许清欢在黄昏的光晕中,一字一句的写下这句诗,彼时岁月静好,有小鸟从窗边飞来,停靠在她的手上,然后又飞走了。
她想留住那只小鸟,把手从窗外伸了出去,想要抓住它,可是它却已经飞远了。然后她愣愣的看着窗外,低下头叹了口气。
镜头一转,许清欢又抬起头,她的眼神有些落寞,不知道是为了那只小鸟,还是为了自己。清风吹在她的脸上,也吹起了她的发梢。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这个场景被人津津乐道。
它属于十五岁的许清欢,也属于十五岁的时锦。
也正因为如此,不管时锦如何“声名远扬”,她的片约仍然如雪花般飞来,但她这个人接戏一向有着自己特立独行的一面。
不接自己不喜欢的戏,如果是自己喜欢的戏,哪怕是小成本的文艺片她也会接。
也因此,时锦的历任经纪人都被她给气的要死。
人人都想要一个听话的艺人,而不是一个自作主张,不以利益和对方名气为先的艺人。
时锦,是娱乐圈里的一个异类。
镁光灯聚焦到季非白的时候,他戴着个鸭舌帽和墨镜,虽然长途旅行很疲惫,但却挡不住这个男人的英俊和气场。
二十七岁的季非白,没有了少年时的意气风发,反而是多了一分内敛与沉稳,岁月不曾亏待于这个男人,漫长的时光非但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痕迹,反而让他变得更加精致。
“季先生,请问您为什么突然接受欢里公司的邀约,同意做时锦的经纪人?”
“请问一下,时锦现在已经名声这么差了,您是否真的有信心化腐朽为神奇?”
“季先生,季先生!能问一下您对时锦是怎么看的吗!”
这样乱成一团的场面,如果不是季非白训练有素,很可能会和沈斯涵一样感到头疼。但季非白毕竟是季非白,不是沈斯涵。
沈斯涵会对媒体感到头疼,不想理睬,而季非白会打太极。
本来这种话题可以避而不谈,助理也做好了驱散媒体的准备。
可是没想到季非白居然回答了,他只单单几个字,“我很喜欢她。”
机场的媒体沸腾了。
正在刷微博看到这条消息的时锦呼吸突然一窒,像是有什么东西快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是哪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