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想去呼啸山庄,可是,这是我母亲路得夫人的意思,眼下,我闲暇在家里,路得夫人就想带我出去见见世面,我又无法拒绝。
晚上,当林顿过来得知时,还非常担心我,建议我不要跟过去。因为林顿想起我和凯瑟琳发生过不快,凯瑟琳又是呼啸山庄庄主唯一的女儿,在呼啸山庄是相当有话语权。
何必,要热脸贴冷皮股呢?
林顿的担忧,已经把凯瑟琳排除在心门以外,真真切切地为我着想了。我当然高兴莫名。
不过,呼啸山庄,去,还是要去的。
在a城,最大的山庄就是呼啸山庄了。
此番,天降冰雹,画眉山庄的损失那么大,向呼啸山庄借种子借粮,先度过困境,是眼下最好的办法。
因此,我笑道:“哥哥,总不能让妈妈一个人去。我跟过去照顾一下妈妈也好。”
林顿一向都孝顺,见我这样说,并且笑容里没有丝毫勉强,就也答应了,只不过再三叮嘱,让我不可逞强不可任性,毕竟那是别人的地方。
我一听就笑了,林顿必然也是觉得凯瑟琳性格任性,我也一样,一山容不得二虎,我们俩见面必然会引起冲突的。
冲突?和呼啸山庄的冲突,迟早都会有,我早就做好心理准备。
于是,我开始准备。
所谓的准备,无非就是化妆,选择好看的衣服。
这时期的化妆技术还比较原始,我往眉毛上涂了点黛粉,脸上搽了铅粉,只觉得一股刺鼻的味道袭来。
这些化妆品质量真是很差。
我走出房间,看到院子里桃花开了,我说:“鹦鹉,快拿花篮,我要把这些桃花都摘下来。”
“小姐,桃花开了会结果呢。”鹦鹉以为,我这个大小姐又玩心不改,是要捣乱了。
我摇了摇头说:“你按照我的意思去做就是了。”
鹦鹉不情不愿地,跟着我摘桃花。
大朵大朵的桃花,落在了花篮里,芳香扑鼻。
我然后把桃花,一片一片分拣出来,挑新鲜的,把枯黄了的,都放进另外一个篮子。
“鹦鹉,你把这些枯黄的,都拿去喂猪吃,而把这新鲜的都洗干净,明天太阳出来了就都把它们晒干,记住了,不能够扔掉,如果是下雨,就一定要把它们都拿回来。”我吩咐道,非常有条理地把桃花儿分门别类。
鹦鹉奇怪地看着我,“小姐,他们都说你变了,这次回来,你真的变了!”
我戳了下鹦鹉的脑门,“变什么变?人都是会变的,不要胡思乱想了,快做事。”
然后,我找到一件半袖高腰百褶裙,穿在了身上,又凉爽又时髦。
鹦鹉又大叫起来,“小姐啊,出席正式场合不可以穿半袖裙子的。”
这时代,还没有那么开放。
半袖,就等于露出了半个手臂,那白嫩嫩的皮肤,在贵族人的世界里,可是不允许露出来那么多的。
不然,就是叫叛逆。
而叛逆的女孩子,是不符合主流的。
“为什么不可以穿半袖的?我觉得半袖的很好看啊,难道你没有审美观吗?或者,是谁规定不可以穿半袖的?”我一点都不以为然。
“可是小姐,你这样穿,夫人也不会答应的。到时候,会过来骂奴婢的。”鹦鹉非常委屈地说。
“不会的,难道在你心里我母亲就是凶神恶煞吗?不讲道理吗?”我一句话,就把鹦鹉堵得没话说了。
我对这件半袖衣裙非常有信心,物是人非,我已经不再是个打扮庸俗的贵族小姐,而是真正懂打扮、有气质的大家闺秀。
我相信,明天我一出场,绝对震得住所有的目光,绝对比凯瑟琳要高贵美丽。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本来就是小美人一个,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微微上翘的嘴唇,皮肤更是光滑的,像涂了油脂一样,我真想不到,像我这么美的原身,为什么人生要毁在那样一个男人身上?
错的不是我,希斯克利夫要报复的,也不应该是我。
第二天,当我按照我自己喜欢的打扮来到了我母亲面前时,路得夫人果然惊叫了起来,让我马上脱下我的半袖衣裙,换上着装得体的、把皮肤包裹得分寸不漏的全身长裙。
我自然是不同意的,我说凯瑟琳也穿过这样的半袖裙,这句话是真的,凯瑟琳只是表面温柔,骨子里却叛逆的很。
并且,凯瑟琳喜欢追随时髦。
其实现在在大城市里,都已经开始穿半袖裙子了,只是我们田庄里的人并没有赶上这个时髦罢了。
为了说服我的母亲,我还拿出了从城里送过来的画本给我母亲看。
路得夫人却说:“如果凯瑟琳小姐也这样穿,那你也可以这样穿。”
噢,我天!
凯瑟琳难道就是我的标杆吗?
我可不想学习凯瑟琳。
不过,既然路得夫人答应了就好。
然后,我跟着路得夫人,坐上马车,辞别了画眉山庄。
其实,这路说远也不远,没走多久,路得夫人就跟我说,里面就是呼啸山庄了,我做好了准备没有?
我奇怪地问妈妈,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吗?她说做客人的准备,我说,从我离开家门就已经准备好了,我会做一个合格的客人,不给画眉山庄丢脸的,因此我妈妈很高兴,说我懂事了。
能不懂事吗?这再不懂事就要被人坑了。
车子在半路上,忽然被一个人拦住了。
车子猛然一跌,我的额头差点就撞到了车墙壁上。虽然因为我的大力止住了,可是我额头上,还是擦破了点皮。
“谁?”我很生气。
马上,车夫走过来说,前面,有个男孩子坐在地上,因此,车子忽然遇到阻力,造成了颠簸。
我说:“一个男孩子?到底是怎样的男孩子?他为什么要坐在地上?妈妈,你坐着不要动,我且去看一看。”
“你要小心一点。”路得夫人似乎还是有点担心我,叹了口气说。
我下了马车,顿时惊呆了。
这个男孩子,脸蛋儿俊俏,颧骨分明,大而亮的眼睛,好像星辰一样高挂,薄薄的冷唇,紧紧抿着。
他,不就是希斯克利夫吗?
我做梦都不会忘记这个前世伤害我的男人。
此时,希斯克利夫一身布衣,破破烂烂的,可虽然破烂却并不脏,甚至还有点整洁,只是,他的脚似乎是流血了,坐在地上,恐怕,也是因为站不起来吧?
他,竟然也有今天!
看他现在一脸痛苦的样子,应该伤的很重吧?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我觉得,因为我的出现,原著原来的轨迹被打破了。
原著中并没有出现这个场面的。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我走过去,看着希斯克利夫,心情复杂而朦胧。
按理说,我应该非常憎恨这个人的,可是,我却没有。似乎在看一个,同样可怜的人。
“你怎么了?”我问,忍不住地问。
希斯克利夫并没有理会我。
我知道,希斯克利夫一直都“瞧不起”大家小姐,除了对凯瑟琳。
因为,没有人看得起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就有种仇富的性质,冷眼相待任何贵族,当然,依然是除了凯瑟琳。
不过,我并不打算泄气。
希斯克利夫之所以独独喜欢凯瑟琳,还不是因为凯瑟琳和别的贵族不一样,处处帮助处于逆境里的凯瑟琳,并且,真诚地和希斯克利夫做朋友。
只要我也可以这样,就算希斯克利夫不至于爱上我,可也不会好像前世那样地嫌弃我和无视我。
脱胎换骨了,我至少要让希斯克利夫对我友爱点吧!毕竟,我知道,不久后的将来,希斯克利夫可会比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都要富有。
纵横天下,玩弄人于股掌之间,这是希斯克利夫的强项。
面对这样一个大佬,巴结他,才是最好的办法,报复他,可能会让他吃得连肉末都不存在。
所以,我选择了讨好,希望希斯克利夫这位大佬在崛起之后,能够分一杯羹给画眉山庄,至少,不至于要摆平我们。
我递过去干净的手帕,锲而不舍地说:“小哥哥,快擦擦伤口吧。不然,你伤口感染了细菌,会发炎的。”
希斯克利夫看了我一眼,褐色的眼珠子显得玩世不恭。
终于让希斯克利夫看我一眼了,我还没兴奋几下,希斯克利夫就已经收回了目光。
“随便!反正你的目光也没有温度,不稀罕!”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我带来了纱布和红药水,我帮你包扎。”我不放弃,掏出医用品,对着希斯克利夫就靠了过去。
“你做什么?”希斯克利夫嫌弃地质问道。
“我关心你啊。”这样肉麻的话,竟然就被我毫无遮掩地说出来了!
希斯克利夫终于正眼看我一下下了。
也许是,从来没有见过我那么美的女孩,希斯克利夫因为好奇,多看了几眼。
凯瑟琳正在前面招手呢,希斯克利夫怎么敢过多停留?
我不由分说地把纱布,放在希斯克利夫的伤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