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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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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烬从小在道观里长大,他无父无母,全靠他师父把他养大。

和其他师兄弟不一样,余烬无心修道成仙,也做不到师父所说的“清心寡欲”。

和长生不老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比起来,他更喜欢山下小城里的尘世烟火。

师兄弟看不起他,觉得他毫无志向;他也不屑于和他们解释,每日守着自己屋后的一棵古树,看着山下升起的袅袅炊烟。

师父仙逝后,他对道观的最后一点留恋也没有了。

在第五十六次顶撞了接手道观的大师兄之后,他终于被赶出了道观。

余烬就像是一只回归了自然的笼中之鸟,自在如风。

饭疏食饮水,地为榻,天为被,曲肱而枕之,自得其乐。

好在他在道观里学过的东西还在,给百姓算个命,测个姻缘,卖几张随手画的符咒,赚不了多少钱,但也饿不死。

就算是身无分文,他也乐得自在。

他沿着沧江一路走过来,来到了这一带最富庶的临江城。

听闻临江城最富有的祝家刚得了一对龙凤胎,可那个小少爷一出生便患了怪病,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

余烬摸摸空空如也的钱袋和干瘪的肚子,在祝家对面坐了一个晚上,观了一夜的天象。

第二天,他敲开了祝家的门。

虽说差点被当成骗子给轰出来,余烬还是靠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了祝九化,成功地避免了被饿死的悲剧。

他在看到祝卿卿的时候,便知道这个姑娘命硬,且情路坎坷,他为祝卿卿算了一卦,知道了她将来怕是有一场不小的情劫。

为了能救小少爷,也为了能帮祝卿卿躲过那一次劫难,他提出了把两人分开扶养。

此举对祝景信确实有用,但是祝卿卿能否安然渡劫,还要看她自己的造化。

在祝家蹭吃蹭喝蹭住了半个多月,还让人家送走了刚出生的女儿,余烬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再留下了。

带着祝九化赠的银两,余烬又踏上了自己的旅程。

他见过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也走过长河落日圆的大漠;被好心人留过宿,也被当成过骗子——好在他跑得快,没有挨过打。

一直行到了沧江的尽头,他来到了牧国——一个与华朝边境相邻的小国。

看着两国交界之处石碑上用牧国文字所写的“牧国”之时,余烬微微一笑,走了进去。

牧国处在沙漠里的一片绿洲之上,街道两旁是古朴的商店,还有刻着花纹吊着灯盏的木梁,来来往往的是各国的商人和马车。

牧国本地的男子穿得大多是深色长袍,女子的头上裹着头巾,只露出一双深邃明亮的眼睛。

余烬穿着华朝的衣服混迹其中,也没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他。

余烬在牧国里游荡了一段时间,觉得无趣,正打算离开之时,却听说牧国的祭司大人将在王宫外接见百姓,为他们祈福。

跟着人潮,余烬来到了宫外,看到了那个传说中美丽动人的大祭司。

只消一眼,余烬便爱上了她。

少女穿着绣着神秘字符的华丽白袍,蒙着洁白的面纱,手腕上系着银色的铃铛,肤如凝脂,指如葱根,

她只需静静地站在那里,便有万人虔诚地朝拜。

余烬看着她深邃明亮的眼睛,纯洁又妖冶,宛若一朵绽放在沙漠里的花。

余烬心中一动,在祈福结束后偷偷地跟在了护送祭司的队伍之后。

在队伍即将回到神殿,消失在余烬的视线之前,余烬脱口而出:“等等!”

人群中央的少女转过神,微风吹起了她的面纱,她朱唇微抿,看着余烬的眼神带着些疑惑。

“然后呢?”

祝念念和三个孩子一起睁大眼睛看着余烬,期待着他说出一段旷世绝恋。

“哪有什么然后啊,我触犯了牧国的法律,看到了祭司的真容,为了保命,我只能自废双眼。”余烬满不在乎地道。

“啊?那那个祭司呢?你就这么算了?”

祝卿卿问道,她感觉余烬这种人,怎么也得死皮赖脸的追上一阵子,怎么那么容易就放弃了?

何况余烬的长相也是上乘,那个祭司要是真的对他动了心,也说得过去。

“那当然啊,人家可是牧国的大祭司,是牧国最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神,又怎么会在乎我这种人。”余烬一口否决。

“何况我已经瞎了一双眼,我要是再死缠烂打,还要不要命了!”

余烬抽起手边的筷子:“别管那么多了,我都快饿死了,先吃饭先吃饭!把我的蟹粉放过来,我看不到!”

根本看不见几人想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眼神,余烬端起米饭狼吞虎咽起来,桌子上的菜不一会儿便被他扫荡一空。

“你慢点吃……”祝卿卿又让小二给他上了一壶茶。

“所以,你是从牧国回来的?”

秦云守冷眼看着余烬打了个饱嗝,问道。

“我沿着沧江回来的。你别说,自从我瞎了之后,感觉一路上遇到的这些人善良了不少,说我是个道士,他们大都会信。”

余烬调侃道,“早知道我从道观下来的时候就该找块布蒙住眼装瞎子,能省不少事儿呢。”

几人无奈的看着他,也没有再追问下去。

牧国在原著中只出现在别人的口中一次,是秦云敛在给女主讲地域风情时提到的,他也提到了这位美丽的女祭司。

相传牧国祭司的权力与国主相当,有通天神力,可驱鬼辟邪,占卜国运,守一方安宁,受万民朝拜。

祭司是国家最美丽智慧的女子,由上一任祭司亲手指定,一旦担任了祭司,便要一辈子待在神庙中,除了祭祀和祈福不得外出,直至死亡。

而且,为了保证祭司的纯洁与神圣,她们是不允许结婚生子的,只能孤独到老。

若是真的像余烬说的那样还好,要是余烬真的让牧国祭司动了情,两人定会遭到牧国王室的阻拦,可能会更惨。

祝卿卿想着,发现余烬的脸正对着她,扬起了一个笑容。

……

饭后,几人在集市上闲逛了一会儿,秦云守便护送她们回了祝家。

“卿卿,这个给你。”

临走之前,秦云敛从袖子拿出一支小号的簪花,是朵粉色的穿珠蔷薇。

祝卿卿心道,我说你刚刚偷溜回去做什么呢。瞧瞧,云敛哥哥这么小就会哄女孩子开心了,将来还了得?

但她还是欣喜地接了过来,道:“谢谢云敛哥哥。”

秦云敛双颊微红,脸上泛起了羞涩的笑容:“我、我觉得它很好看……很适合你。”

祝卿卿直接把它簪到了小念给她梳的发髻之上,笑道:“我也觉得它很好看。”

“你喜欢就好……那个《千字文》,你记得要抄完,明天大哥会查的……”

祝卿卿:……你不说还好……

送走了秦家兄弟,祝卿卿让小念把祝景信带到后院去午睡,又和末白一起把余烬带到了会客的中堂。

“爹爹和哥哥们要再过两三个时辰才能回来,你先在这里等着吧。”

余烬笑而不语,坐在了一旁的黄梨花木椅之上:“哎,没茶了?”

“末白,去取茶。”

“小姐……”

“你去便是了。”

待末白走后,祝卿卿对着余烬道:

“你支走末白,可是有话要对我说?”

祝家的茶壶里,从来不会没有茶,即便是茶凉了,也有人及时的续上热的,这是祝九化的规矩。

“祝小姐果然聪慧,余某实在难以相信您才七岁。”余烬熟稔的倒了杯茶,杯盏上还冒着热气。

祝卿卿的心咯噔一跳,难道他已经看出来她不是原先的女主了吗?

这余烬可是个修道之人,万一再给她冠上个“夺舍”的罪名,她和她的云敛哥哥不就玩完了。

“不过余某也懂,想当初亲大少爷七岁之时,在为人处事上已经玲珑剔透,不输他爹了。”

“既然如此,那道长您有话便直说吧。”知道自己没被发现,祝卿卿松了一口气,直截了当地把话说了出来。

“那我也不和你卖关子了。”余烬放下茶杯,蹲在了祝卿卿的面前,面色庄重。

“我之所以会回来,是因我夜观天象,发现祝小姐已经回来了。”

“你不是瞎了吗?怎么做到夜观天象的?”

“……别打岔!我、咳、七年前,贫道掐指一算,祝小姐原先该有一场情劫的。”

祝卿卿心中明了,应该是指后来和任迟的那段孽缘。

“只是,贫道这次回来,发现你的情劫不见了。”

“那不是好事吗?”祝卿卿问道,其实心里巴不得早点消失,她又不是之前的女主,她现在有她的云敛哥哥了,自然不会再为了任迟做那些傻事。

虽说情劫解了,但有了其他的变数,所以我是来帮你的。”余烬道。

“什么变数?”

“这个嘛,天机不可泄露。”

……我呸。

余烬伸出中指,在祝卿卿的眉心点了一下。

祝卿卿觉得有一股清凉的风吹向了自己的脑门,接着右臂便开始发烫。

扯开衣袖,祝卿卿看到自己的小臂上多了一个铜钱大小的红色花纹,是一朵并蒂的双生花。

“这什么玩意儿?”

“我学艺不精,也只能帮你到这了,剩下的就要看你自己了。”

余烬又坐了回去,慵懒的端起了茶杯。

祝卿卿正欲再问,却见末白已经端着茶进来了,她赶紧把袖子放下,装作没事的样子对余烬道:

“道长,你给我讲讲那个牧国祭司的事情吧,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

“……”

于此同时,北怀居后的小巷

周若昼气急败坏地带着丫鬟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越想越委屈。

为什么那个祝卿卿一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不就是祝九化的女儿吗!除此之外她还有啥?她连算术都不会!

周若昼越走越快,丫鬟要小跑着才能跟上她,“小姐,您慢着点儿!”

根本没心思理她,周若昼一晃眼,看到角落里有一道光一闪而过。

周若昼好奇地走了过去,发现了一个衣衫褴褛脸色苍白的小男孩躺在那里,一双清亮的眼睛虚弱地看着她:

“水……”

周若昼害怕地朝后退了几步,一打眼看见了男孩露在外面的小臂上,有一个黑色的铜钱大小的花纹,似乎还在泛着光。

鬼使神差一般,周若昼对着她的丫鬟道:

“去找人,把他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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