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阴郁皇子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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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午的阳光晴得刺眼,从老粗的歪脖子槐树顶上照下来,像撒了一地的铜钱。

纪千尘净了手,从厨屋里出来,晓禾说还要炒个青菜,姚大婶已经忙着准备午饭桌子了。

中秋节前割完了稻谷,现在不是农忙的季节。姚大叔闲不住,跑去河里摸了鱼回来,一直坐在门槛下磨刀。

纪千尘去了凤决的屋里,给他备好了洗手的水,喊他出来吃饭。

凤决看见她志得意满的样子,知道她在厨屋里忙活了好半天,遂问道:“排骨炸得比炒饭还要好?”

“那是自然,”明珠似的眼睛笑起来流出熠熠的光,“奴婢天资聪颖,一学就会,正如上回学着做鱼丸汤……”

她瞥见凤决那副又臭又硬的表情,尴尬地笑了笑,鱼丸汤不提也罢。“咳,主要是,晓禾教得好。”

凤决净了手,擦干,却将她的手拿过来,手心手背翻着细看,确是不曾有何损伤,他才罢了。

纪千尘耳根微红,抽回手来,听见他掀了下眼皮说道:“师傅教得好,还是得学生天资聪颖,一学就会。”

“公子这是在夸奴婢么?”她看着凤决,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凤决垂着眼,语气不悦:“又忘了?”

纪千尘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把脸凑到他跟前,换了称呼:“子衡若是喜欢,改日奴婢再跟着晓禾学做糖醋的。”

凤决看着眼前花容月貌的一张脸,眸色晦暗:“我喜欢你管我。”

他喜欢纪千尘守在他身边,操心他吃不吃得好,睡不睡得好,他并非缺人伺候,他就是喜欢被她管。

纪千尘没想到这个素来不会甜言蜜语的人,偶尔说出话来,竟会让她的心怦然乱跳。

她双颊发热,却装做镇定的样子,语气平静随意:“早起时,小七去集市帮奴婢买的排骨,他还给了一包银子,奴婢放在东侧箱子里了。”

他幽幽的目光终于从她的脸上移开,淡淡地“嗯”了一声。

银子是凤决叫小七备下的,筹备婚事哪里少得了银子?只是非常时期一切从简,他不敢过于隆重。

小七把一大包银子交给纪千尘的时候,纪千尘犹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一来不知凤决是何时跟小七交待的这事,二来,她一直以为只有自己和凤决在此住下,没想到小七仍和从前一样,随时都能出现在她面前。

纪千尘本打算和姚大婶一道去集市的,小七说有危险,不让她去,还说以后要什么,都只需跟他说一声。

纪千尘嘟着红唇对凤决撒娇:“若早知道子衡这么有钱,走到哪里都有银子花,那奴婢……”

“怎样?”凤决蓦地一低头,她的话没说下去。

他的脸压得那么近,如果她敢说“那奴婢就不当那小金牌子了”,他铁定敢往她的樱桃小嘴上咬下去。

纪千尘是个识时务的人,她浅浅地笑:“奴婢要几样好看的首饰做聘礼,行吗?”

凤决怔了一下,昨晚她还说,她对这婚事不情愿的,只是为了解药才顺着他。

他神情复杂,默默地看她半晌,说了一个字:“好。”

“那奴婢就先谢过了。”她抿唇一笑,扭头往外走。

凤决又把她拉回来,柔柔的几根手指头攥在他的掌心里,郑重地交待:“既然聘礼的事都说过了,你也该把奴婢这称呼去掉了。”

“嗯。”纪千尘低着头不看他。

他牵起她的手一道往外走,手上牵得紧紧的,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姚家平常都是几个家常菜,纪千尘特意交待过,别因为她和凤决住在这里,便添上许多麻烦。可是,今天的午饭显然还是丰盛的。

姚大叔摸回来的鱼很新鲜,红椒炒肉丝辣香浓郁,青菜、豆角和自家做的腌菜味道也极好。再就是,纪千尘向晓禾学做的蒜香排骨被刻意地放在凤决的面前。

纪千尘抽手,凤决不放。纪千尘瞪他,用左手指一指桌上的筷子,他才会意过来,默默松了手。

纪千尘给他夹了块蒜香排骨,还有其他的菜,放在他碗里,他先吃了排骨。

和她从前做的鱼一样,排骨半点腥味都没有,油亮味美,蒜香肉嫩,是费了心思的。

凤决从前不爱吃荤腥,皆是心结所致。今日吃着排骨,他却莫名想到,在地道中纪千尘说的话来。

“殿下就把奴婢吃了吧……看在奴婢长得还算好看的份上……”

胸中心疼得酸胀,对肉的排斥反倒少了许多。

这一顿饭,凤决难得地吃了两三块排骨,些许别的菜,进了满满一碗米饭,已是他这几年少有的好胃口。

其间,姚大叔和姚大婶说起俩人的婚事,纪千尘是一副悉听尊便的模样,只顾埋头吃得香,问啥都说好。

事无巨细,等着凤决一一定夺,只不过,他对民间婚嫁所知甚少,实在不清楚的,只能请姚家二位长辈做主。

饭吃完时,凤决盼着纪千尘能说句话,也让他安一安心,别让他感觉,她对这门亲事,真的是个无所谓的态度。

纪千尘倒好,光顾着夸农家菜好吃,尤其是那个腌菜,深得其心。

姚大婶乐呵着说道:“这个叫雪里红,腌着最好吃。可以清炒,也可以拿来炒肉丝。姑娘如果喜欢,日后回……回家去了,我和晓禾她爹腌好给你送去。”

“你老糊涂了,”姚大叔笑斥着,“那是个啥样的地方?地面都是黄金铺成哒!人人都吃香喝辣,哪个稀罕这破玩意儿?”

姚大婶起身收碗,嘴里还不服地怼他:“说得好像你见过似的!”

几人说笑着离桌,唯有凤决闷闷的。

她既想到了要首饰做聘礼,却又对大婚的细节漠不关心,这到底是何意?

两日后,小七带来消息,计划顺利,王才的家人已被救出,三人皆平安无虞。凤决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这天,姚大叔一家子喜气洋洋,从最近的镇上采办了不少东西回来,布料彩线、胭脂水粉、美酒糕饼……甚是齐全。

晚饭时,意外地又出现了一道蒜香排骨。这回,是晓禾做的。

村里人一个月吃一次排骨都算多的,虽然有的人家养了猪,那也是精心照顾着,过年才舍得杀。平时哪个有闲钱,总去买排骨回家烧?

姚大叔姚大婶在街上没注意,也不知晓禾是几时买的。回来后,姚大婶看见了,说既然买都买了,不如换个口味,反正或红烧、或糖醋、或煮汤,做法多的是。

晓禾闷着头没吭声,现在端上桌了,竟是和前两天纪千尘炸的蒜香排骨一模一样。

当然,还是略有不同的,毕竟,纪千尘是她教出来的,师傅的手艺自然是更胜一筹。

三天吃两次排骨,还是一样的做法,一样摆在凤决的面前,所有人都带着困惑。

晓禾红着脸,被凤决一看,声音更小得可怜。“我、我见表哥喜欢,所以……又做了,表哥尝尝。”

“对对,来尝尝。”

纪千尘总拿晓禾当个小姑娘,她忘了,在古代,小姑娘都懂事早。只有她自己,待人没心没肺,有些事上聪明剔透,有些事上偏偏傻得让人着恼。

她热情地帮凤决夹了块排骨,换了凤决一个白眼。

姚大叔和姚大婶也一时无言,他们自己养出来的闺女,虽说内向得很,今日这心思也实在够明显的。争强好胜,用得忒不是地方。

最怕气氛突然沉默,纪千尘见晓禾脸上讪讪的表情,像是十分挂不住。不就是再吃一次蒜香排骨吗?好吃还在乎多吃一次?

她很给面子地吃了一块,吃得津津有味:“好吃诶,晓禾的手艺到底强我数倍。”

晓禾勉强地笑了笑,脸却更加红得厉害。

一顿饭结束,纪千尘才发觉,她给凤决夹的那块排骨还在他碗里,动也没动。

饭后,晓禾独自埋头在厨屋里洗碗,姚大婶默默地到了她身后。晓禾听见母亲的叹气声,手上没停,亦不曾回头。

她幽幽说道:“娘不必为女儿担心,女儿前些日子犯糊涂,如今,已经清醒了。还是娘说得对,凌姑娘好不好,唯有公子说了才算。”

“公子自是人中龙凤,可待在他身边,其中凶险又岂是常人可知?”姚大婶挽了袖子,把洗过的碗接过来,一个个擦干。

晓禾并非贪生怕死之人,若真心喜欢一个人,便甘愿与他共担风险。只是,她想了想,自己目不识丁,又没见过什么世面,只会缝衣做饭,那恰恰是大风大浪里最无用的东西。

凤决从不愁没人缝衣做饭,他稀罕的,不过是那一人罢了。

“女儿省得的。这辈子,本也遇不到公子那样身份的人,如今能做他几日的表妹,已是天大的福气了。”

“这样想就对了,他真正的表妹,那可是当今皇后的外甥女、秦太尉家的千金。”姚大婶再次叹了叹,人与人本就有天壤之别,“再说凌姑娘,她眼下虽说只是个婢女,可你信娘的话,娘识人无数,那姑娘性子纯良,造化却大,必是凤栖梧桐的命啊。”

母女俩正说着话,听见张大嫂在外叫门。

姚大叔正在小院中抽着饭后烟,开门开得快。张大嫂并未进门,只说是饭后特意过来送糍粑。

“我家大江说,打糍粑费力气,他知道你家里爱吃这个,才新做了,叫我送来。”

姚大叔客气了几声,接了糍粑,姚大婶和晓禾擦了手从厨屋里赶着出来,张大嫂已经风风火火地走了。

姚家人里,只有晓禾最爱吃糍粑。

作者有话要说:日万五天结束,容我更几天三千缓一缓,眼下肾虚得很……_(:зゝ∠)_

另外,本世界快结束了,会一天天地宠起来,直到——偏宠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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