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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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清晨总是伴着薄雾和浓露,气温下降了许多,天色蒙蒙亮时,大部分的吸血鬼都进入了白日梦中,而辛勤工作的人类,这时才刚刚醒来。

佣人端着洗漱用具敲响了白日监工胡佛·布莱恩的房门,房间里一片昏暗,厚重的窗帘把所有光源都隔绝在外。

布莱恩摸索着点燃蜡烛,换下睡袍,拿起床头小桌子上放着的假发,对着镜子仔细穿戴好,确认没有任何纰漏后,才趿着绵制的拖鞋,慢吞吞地拉开了门栓。

衣着整齐的银发小孩蓝烟双手背在身后,在佣人旁边站得笔直,见到他打开门后露出了宛如朝阳满充满希望的灿烂笑容。“早上好啊布莱恩。”蓝烟喊道。

这孩子的眼睛,像会发光一样,布莱恩楞了一下,皱起了眉,变回了那个严肃可怖的白日监工。“你怎么在这儿?翠丝特呢?”他让开位置,好方便佣人把洗漱用具端进房里,却把蓝烟拦在了门口。

“我不知道,可能还在睡觉吧,芙丽说你每天都起得很早,所以我今天特意来等你的。”蓝烟盯着布莱恩的头发,他的头发为什么睡了一晚后还是那么地整齐顺滑?

“你来找我做什么?小子,我上午可是很忙的,没空陪你玩闹。”布莱恩回到房间,穿上呢绒外套。

“我想跟着你一起出去逛逛,整天待在这儿太无聊了。”蓝烟走进他的房间,佣人已经拉开了窗帘绑好,薄薄的晨光立刻充满了这个简洁的房间。

墙上挂着一面半身镜,两个挂衣架一张小木桌,一个大衣柜,那根四尺长的铁棍靠在木桌后头。

“逛逛?小子,我是在做正经事,可不是你的保姆。”布莱恩简单漱了口,擦了脸,然后拿起木梳对着镜子仔细梳理着那头浓密的黑发。

“我知道,我不会乱跑,不会给你捣乱的,我保证。”蓝烟举起手,努力用自己真挚的眼神打动他。

“翠丝特呢?去把翠丝特叫来。”布莱恩对佣人说道。

“哎别别别。”蓝烟赶紧拦住,双手合十祈求道。“布莱恩,不要叫她,求求你了,我宁愿跟你在一起,至少我们都喜欢小狗,不是吗?”

“她对你不好吗?”心细的壮汉布莱恩问道。

蓝烟叹了口气:“我又没有贵族的身份,她哪儿甘愿伺候我呢,况且我也确实不是什么少爷,我不需要她照顾。”他边说边抬眼观察布莱恩的反应。“蜜妮安教了我怎样挤山羊,小狗我已经喂饱了,求求你让我跟你一起去采购吧。”

洗漱完毕,布莱恩让佣人端着洗漱用具离开了,拿上那根用于威慑的铁棍和窄边毡帽,去了厨房享用早餐。

“可以么?布莱恩,求求你了。”蓝烟跟着布莱恩,在他身前跑来跑去,布莱恩步伐很大,还得注意别踩着他。

“芙丽。”布莱恩在厨房门口喊道。

厨房里蒸汽腾腾,飘荡着肉汤和面包的香味,胖厨娘芙丽和几个佣人忙前忙后地准备着早餐。

“你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蜜妮安,赶紧给他端去桌上。”芙丽正在揉面,指使道。

“我现在就要出发,给我三明治吧。”布莱恩说。

“好的。”蜜妮安麻利地从放食材的架子最上方的小柜子里抽了张干净的油纸出来,包裹上刚烤好的新鲜面包,抹上蜂蜜和奶油,再裹上切碎的卷心菜叶和腌制的火腿片,再找出了布莱恩的专用酒壶,灌满了他爱喝玫瑰酒,这酒是爱森米斯城堡的酿酒师自己酿造的。

“布莱恩,带上我吧。”蓝烟再次请求道。“我保证乖乖的。”

“噢,布莱恩,你就答应了这可怜的孩子吧,带他出去瞧瞧,省的他整天闷在这里,我姨妈说,这么大的孩子需要见风才能长大,你就带他出去见见风吧。”蜜妮安帮忙说道。

蓝烟连忙赞同地点头。

布莱恩看了蓝烟半响,最后带上帽子,把酒壶挂在腰间,拿上蜜妮安帮他打包好的三明治,咬了一口,走出了厨房,而他的铁棍还靠在门边的墙上,像是忘了拿一般。

蓝烟失落地看着他大步离开。

“快去吧孩子,给他把心爱的棍子送去。”芙丽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揽住蓝烟的肩膀轻轻推了推。

“嗯。”蓝烟感激地看了她一眼,拿起布莱恩的铁棍,追了出去。

穿过佣人们的房间,来到小庭院里,一辆四轮的露天马车正停在路中央,高瘦的车夫坐在前头,布莱恩正坐在后头,都已准备妥当,却并没有马上出发,而是等着蓝烟半拖半抱着那根铁棍小跑过来。

“布莱恩,你忘了这个。”蓝烟双手把棍子举起。

“哟,布莱恩,你怎么连命根子都忘了拿了。”车夫阿利克·洛德打趣道。

布莱恩接过铁棍,拎起蓝烟的衣领,一把把他提上了马车。“当心你的嘴巴,阿利克,我早晚有一天要把它撕烂。”

阿利克摇头晃脑,抖抖马绳一挥长鞭,长笑道:“我等着。”

朝阳缓缓升起,驱散了清晨的薄雾,马车驶出城堡,疾驰而去。

“你的早餐呢?小孩。”布莱恩拿着三明治问道。

“我吃过了。”蓝烟说,他起得很早,是跟芙丽他们第一批吃早餐的佣人一起吃的。

晨风吹得人脸颊冰凉,蓝烟忍不住抖了一下,心中默默记下从城堡离开的路线,他是个比较能混的,就像上辈子,虽然爹妈不疼,但也能人模狗样地活着,在这里当然也是,乞讨都能过得很开心,十分地随遇而安没得追求,但是被威胁到生命,就触及到他的底线了。

所以上次翠丝特带他出去玩,就真的是去玩了,根本没有记住啥。

“你该戴个帽子,小孩。”布莱恩看着蓝烟冷得跟个小鹌鹑一样,他吃了口三明治,用大拇指弹开酒壶的盖子,一股浓郁的玫瑰酒香味飘逸了出来。

“我叫蓝烟,你为什么不叫我的名字?”蓝烟看着布莱恩喝酒,咽了咽口水。

“我为什么要叫你的名字。”布莱恩说。

蓝烟不住地咽口水,最后还是没忍住,指着他的酒壶渴望地问道:“我能喝一口吗?”

布莱恩挑了挑眉。“你会喝酒?”

蓝烟点点头,布莱恩把酒壶递给他,蓝烟立刻双手捧住,往自己嘴里倒。

布莱恩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等着看这小孩的笑话,他的玫瑰酒虽然闻着很香,像小姐夫人们喝的甜酒花酒,但这只是假象,实际上她是爱森米斯城堡里最烈的一种白酒,每个小瞧她的人都必出洋相。

是这样的没错,可布莱恩没算到的是,蓝烟嗜酒,上辈子就是个千杯不倒的浪子,沉溺酒精的那段时间,对他来说喝酒就如同干饭。

很久都没有喝过酒的蓝烟抱着就喝了两大口,对他来说第一口是有些微呛,但他忍住了,他喝得出来这是好酒,入喉虽辣,回味甘甜,还有浓郁的玫瑰香味,喝一口简直满口生香。

“谢谢。”蓝烟把酒壶还给布莱恩,擦了擦嘴,感觉身体里渐渐燃起了一团火,驱散了秋日晨风带来的寒冷。

布莱恩眼中流露出不可思议和欣赏,总算是对着蓝烟露出了一个真正的笑容,对车夫阿利克喊道。“你瞧瞧,小孩都比你能喝呢,你一个不会喝酒的男人,还算是男人吗?”

阿利克的声音随风飘来。“蓝烟,你可千万别听他的,当个酒鬼可没什么好的,告诉你个秘密,酒喝多了,那方便可就不行了,那玩意儿才是真男人需要干的事情。”

蓝烟:“……”他还小,他没有不行,谢谢!

“阿利克,你才不行,不服咱们今天下午去找家妓院比比?”布莱恩高喊道。

没耳听了,蓝烟捂住了耳朵,这里的平民男人们就是这么粗狂且奔放。

他们一路辗转去了三四个地方,城西的庄园,城南的集市,以及城东的码头。

庄园每天为城堡提供新鲜的禽类和肉类,还有一些蔬菜瓜果等,种类繁多,蓝烟一路跟着布莱恩,记下了所有的路线,顺便问了圣歇里耶城中的治安规律,以及城外的交通路线等情况。

布莱恩好像已经接纳了蓝烟,在挑选食材时,看到什么好吃的都会抓一把扔给蓝烟解馋,蓝烟不得不脱下外套装着,有新鲜的大樱桃,苹果,番石榴,大山楂,甜橙,梨子,红枣等等,要不是蓝烟实在是拿不下,估计这个心细的壮汉会每样都给他拿一点。

挑选好的食材会由庄园的人派马车送往纯白城堡。

接着他们又赶去了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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