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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卖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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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这么好的东西,涂上那般好看,不如卖给县太爷的夫人,她人很好的。”

周景笑道:“你不是说涂了像吃了死孩子肉吗?怎么还好看了?”

“那是你,一个大男人抹那么血红,看着就恐怖,就像吃了死孩子肉似得。要是咱们县太爷夫人,人美心美,涂上一定好看。”

看来这里的县太爷一定很会为官,才会使得百姓如此爱戴,弄得就连如沈墨般衙门朝哪里开的山野村夫提起都是敬仰。

周景故意逗沈墨道:“你没见过县太爷怎么知道他夫人美!”

“心美的人自然不会丑。”

周景点头道:“你这么说我完全同意,就如夫郎你,心美,人更美,夫君我喜欢得紧。”

“你……”沈墨哪里被人这样调戏过,脸红的跟熟了的红苹果似得。

这样子弄得周景舔舔嘴角,顿时生了淫心。小夫郎的味道真是叫人尝过就难忘。

说来也巧。周景二人说着话正走到一家脂粉铺子前,铺子门口停了一辆华丽的粉色轿撵,一看就是非富即贵。

铺子里,明显的一主一仆正在挑选水粉。

那婢女对掌柜道:“你这里的口脂没有新鲜货了吗?这几样我家夫人都用过了。”

掌柜恭恭敬敬回道:“夫人,咱家的胭脂水粉都是好东西,全是从南方千里迢迢运过来的。所以可能进货不快,但觉得不是别人家能比的。”

婢女道:“就是这样才总来你家买,算了,你家在来新鲜货时记得先去咱们县太爷府上通知我们夫人,我们夫人选完在卖。”

“一定一定。”掌柜的连连应道。

周景和沈墨站在门口可以清楚地听到里面的对话也能清晰地看到里面的人。

做主人打扮的女人,穿了袭浅色罗裙,一看就是上好的丝绸料子。头上插了对金步摇,耳朵上带了对玉坠子,一侧漏出来的婉子上也戴着青翠的镯子,虽然距离远看不出玉质,但瞧着她的打扮也绝对是好东西。脸上略施粉黛,并不艳俗,反而更添贵气。

这女人身上穿的头上戴的零零总总加起来千两银子是少说。看来,县太爷也没有传言的那么清廉,不然他的夫人以他那点俸禄怎么打扮的起这般娇奢。

不过既然这里上上下下都传他的美名,最起码面子上的事绝对过得去,这就好办。

“小墨,到你出马的时候了。”

“啊?”沈墨吃惊地长大嘴巴,指着自己。“我?怎么办?”

周景趴在沈墨耳朵上嘀嘀咕咕一番,沈墨点点头表示知道。两人背过身,由周景将口红轻轻涂了一层在沈墨嘴上。

说实话真不好看,以周景现代人的眼光怎么也欣赏不来一个大男人涂口红。不过这时候的富贵人家的双儿和老爷们却都会涂脂抹粉。只不过不那么浓,改善下肤色而已。

沈墨听周景的嘱托,特意把嘴唇高高扬起,用了过猛,整个嘴唇撅撅着,有些滑稽,但足够引人注目。

这时候那对主仆正好走出来,沈墨迎面走过去,三人正错身时,沈墨突然‘哎呦’一声,扑倒在地上。

要离开的主仆二人停下,县太爷的夫人对婢女道:“添香快扶这位夫郎一把,看他摔没摔倒?”

添香连忙去扶人,沈墨被扶起来,心里记着周景嘱咐的一定要让县太爷的夫人看到他的嘴唇,所以没有闪躲直视县太爷夫人道:“谢谢。”

态度不卑不亢,反而在不知不觉间让县太爷夫人因着他的态度而高看一眼。同时也注意到他嘴唇上的口脂,那种口脂的质地水润光泽,颜色艳丽而不媚俗,不会像口脂一样干巴巴,涂抹不均,颜色也没有这么正宗。

这样的口脂即便是生在富贵家长大的县太爷夫人也从见过,登时就被吸引了目光,喜欢上了。

婢女是自小跟在县太爷夫人身边长大的,夫人的心思最能猜透。当下就拦着沈墨问道:“这位夫郎,不知道你嘴上涂的口脂在那里买的,我瞧着十分喜欢也想买一盒去。”

等的就是这个,沈墨也不躲藏直接道:“不瞒姑娘,我嘴上涂的这种口脂其实不叫口脂,而是口红。别说咱们这里就是京城也没有卖的。”

婢女见着沈墨长相像个老实的,没想到说话这般没天没地,就不愿意了。

怼道:“没有,你在哪里卖的?别说一个乡下双儿还用得起什么奇珍异宝?要是那样你还能穿得跟个乞丐似得!”

县太爷夫人很自持身份,轻生呵斥:“添香,休得无礼。”然而语气并没有多少责备。

周景早就嘱咐过沈墨说也许会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如实说就好了。

沈墨早有了心里准备,事情又按着计划的发展,不仅不慌,反而镇静了。

“这位姑娘,我知道以我的身份这么说的确有胡吹的嫌疑,但请夫人容我把话讲完,您就知道我说的是实情了。”

县太爷夫人观他举止落落大方,说话不慌不忙,确实不像一个喜好鼓吹的人,想来应该有不知道的隐情,再者她真是喜欢那口脂,心里已经决定不管千难万难只要他能说出来,她就一定想办法得到。

这个色泽涂在她嘴上一定趁她的肤色更加晶莹剔透,到时候给县太爷看看,他后院里那些妾室就是仗着年纪小也没她美丽。

县太爷夫人点点头,添香不甘不愿道:“你说吧,我家夫人姑且就听听。”

沈墨道:“这东西我得到也是机缘巧合,合该运气。想必夫人也记得几日前那场大雨吧,那场雨下的很大,也下了很久。停后,村里没人敢上山,我夫君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吵着非要去上山。我和夫君二人就踩着泥泞进了山里,大约走到半山腰上看见一个衣着怪异男人躺在地上,身上有血。我和夫君连忙踩了些常见的止血药给他扶上,喂了他些我们来时带的热水。”

“不一会儿那人醒了过来,却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吓得我以为是妖怪,大叫一声。他却让我不要害怕他,并且给了我们一只口红说是作为感谢我二人救命之恩。”

“同时也说了他的身份,据他自己所说他是海那边的人,那里的人都同他一样金发碧眼,衣着怪异,而且他们那里有许多我们这里没有的东西。这次他来这边就是为了做生意,把海那边的东西带来再把这边的东西带回去。”

“但不巧遇上风暴打沉他的船,他自己也被吹到了不认识的地方,和同行的人走散了。他本来想去府城,好好打听打听有没有人知道他来得地方。可人生地不熟就不知怎地走到这里。”

“他还告诉我们,这只口红是从他海那边的家乡带过来,这里是绝对没有的。我当时觉得是人做生意的东西,千里迢迢带过来也不容易,并不想要。他以为我是嫌东西轻,就告诉我这口红在他们那里也是只有贵族用得起,一只和咱们这里的银子换算要好几百两呢!”

“什么,好几百两,讹人啊!”添香叫道。

沈墨故意疑惑道:“他也没要我钱啊,怎么会讹我?”

添香立刻不说话了,反倒是县太爷夫人追问道:“那个人呢?”

县太爷夫人出生在经商世家,从小家里人也来往各处。她有些见闻,也听祖父说起过大海的那边也有人,他们不是黑发黑眸而是金发碧眼。他们有许多这里没有好东西,会坐很大的船过来,上面的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说是价值千金也不为过。

其中有一样宝物就是琉璃,小小的一块,手掌那么大,雕琢的晶莹剔透,贵的甚至要用黄金去买。

所以他们说这个口红值几百两县太爷夫人相信,特别是听他们形容所救之人金发碧眼,奇装异服,要不是真见过,乡下这些没见识乡野村夫们肯定不可能听说过。

现在她只想知道那人在哪,买几支口红不说,他身上的东西肯定还有不少宝贝,她娘家要是能搭上这条线,那……

想到这里县太爷夫人又着急地问了一遍道:“那人呢?在你家里?”

沈墨摇摇头:“他走了,说什么他身上有好多宝贝,要是被人知道恐有杀身之祸。他这么说,我可不敢留他。我一个乡野人家,丢点什么赖上我,我可赔不起!”

人都走了,县太爷夫人只能惋惜,心里想着和娘家通个信,要是能找到那人无论怎样他手里的货物都要买下。

突然,沈墨道:“夫人,你的皮肤白,要是涂这种颜色的口红肯定好看,不像我一个乡下的夫郎皮肤这么糙,浪费好东西了。”

“那是当然,我们夫人可是县……”

“添香!”县太爷夫人打断添香的话,转而失落道:“可惜那人走了。”

“夫人不必可惜,我随身带了,你可以试试,要是喜欢,说不得哪日海的那边再来货船您就可以买了。”

说的倒是轻巧,那么远的距离,海上多风暴,十年八年来一次就不错了。

沈墨拿出管状口红,漆黑的瓶身一下就让见多识广的县太爷夫人喜欢上了。特别是发现它那样精致小巧,竟然是旋转着拧出来,简直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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