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知被长安城里的王刺史给摆了一道,事到如今,我还能怎么办呢?想逃回老家去,可兜里的钱连走回洛阳都难,如果一意孤行,迟早会变成路边的饿殍。算了,算了,年年打仗,说不定今年不打了呢?况且现在执蜀政的那个叛贼姜维,本事比起乃师诸葛亮更是差得多多,诸葛亮也不过拿下过陇西一回而已嘛,他姜维能渡过洮水就算是奇迹。
就算蜀贼们打来了吧,那也起码在今秋以后。对比东行的必定饿死,我现在只有继续西向,前往陇西的郡治襄武。正所谓割肉补疮呀,能多活一天就是一天。满心盼望着那位姜太守很快调任,顺带把我也领到别郡甚至中央去,早日脱离提心吊胆的日子吧。
因缘际会,我就在襄武认识了那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狐群狗党。
男人相亲,靠的不外乎酒色财气,我在陇西姜太守府中结识的那几个狗头,正好一人占上一字。“酒”当然是段侠,那家伙本是北方的胡人,祖先归附汉朝,迁居到渤海,但和汉人混血了那么多代,外貌的胡味还是不改,细眼阔鼻,满脸络腮胡子,肚子挺得比水缸都大。对,他的外号就是“水缸”。
然而其实叫他“酒缸”还差不多,那家伙喝酒不是喝,简直是灌。我虽然没他那么好的酒量,但遍寻太守衙署,就那十多个书佐,也只有我能用小盏碰他大碗,喝上一个时辰还不倒的。男人喝多了酒自然就话多,自然就腰硬,自然就胡吹海侃,就这样,我结识了段侠段思仁——但我估计他所以字思仁,就因为心中本无仁,孔子说什么“我欲仁,斯仁至矣”,早就证明了是醉话。
“色”是指马砺,这小个子光看那双绿豆眼就知道是色中恶鬼。襄武城中的寡妇门,暗娼门,就没有他不熟的。多得他的教诲,我进城没一个月就也都摸得门熟。必须承认马砾马仲碌好色而绝不自私,自己勾搭过的女性很乐意介绍给同僚共享。就因为此,除了马驰,他和署中所有书佐的关系都很好。
马驰就是“财”。此人出身高门,祖上据称是汉伏波将军马援,世为扶风郡的第一大姓,家财万贯,挥金如土,相貌堂堂,脑满肠肥。几乎我和段侠他们的每次置酒高会都会邀请马驰到来,因为只要他一来,就有人付账了。马驰马信翔似乎也很乐意让同僚们帮助他减轻钱袋的负担,不是他好客,而是他钱多不在乎。
同为扶风马氏,马驰却偏偏看不起马砺,说对方根本就不是正枝,其实是陇右的羌胡种,当年跟着伏波将军当马僮,才改了马姓的。我可看不出来马砾有哪点象羌人,羌人若都那样小个子、谄媚脸,手无缚鸡之力,讨平他们的伏波将军也未必真有什么大才……
不过朋友中确实有一个地地道道的胡种,那就是因“气”与我结交的秦锐。初次相识是在我来到陇西的第四天,刚从太守府领了禄米,兴高采烈一个人去酒店沽酒——那时候我还并不知段侠能喝,也还没和他对喝过——那无耻店家,竟然欺负我是外地人,给的酒里面搀了将近七成的水!我也知道这种穷乡僻壤生意难做,但你掺假个三四成就顶天了吧,当老子是没喝过酒的雏儿吗?
我老实不客气,抡起拳头就打。别看我肉不多,骨头可硬,店家才挨了一拳,就杀猪般大叫起来。这时候,“腾”地冒出个满脸横肉的家伙来打抱不平,那正是郡里的骑兵小队长秦锐——我估计他根本就没有救人的心,纯粹是找碴儿干架。
这家伙身高八尺,方面广颐,络腮胡子根根如针。他虽然没穿军服,但光那一脸的横劲,就让我感觉此人不好对付,于是让过来拳,顺手就抄起酒坛来了。对方也不含糊,酒坛、酒瓶、铁勺,抄着什么使什么,我们两个“乒乒乓乓”一顿乱打,各自身上没受什么伤,酒店可几乎没剩下一样完整的家伙什儿了。最后还是店家实在忍不了了,拉住几个巡逻的兵丁过来解劝,我们才悻悻罢手。
事后秦锐知道我的身份后说:“象你这样打狠架的世家子弟,我还从来没见过。”我笑笑唬他说:“过奖了,俺们关东世家都这样干架。”就这样不打不相识,我们把臂前往另外一家酒店,呼卢喝雉玩了个痛快。
秦锐确实是胡种,祖父才始内迁,因为居住在雍州秦地,就自称姓秦,这点根本隐瞒不了,全襄武城无人不知。听说这位秦锐秦寿长从来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仗着拳硬能打,简直是人见人怕,所以大家背后都称他为“禽兽”。
他本人也知道自己这个外号,却并不在意,某次还大笑说:“禽兽也不错,能让人怕。况且,总比衣冠禽兽要来得光明正大呀!”
秋季是最繁忙的季节,不光百姓如此,我们这些小官吏也是一样。一般情况下,九月中旬各县上缴的贡粮就要统一运到郡治,经我们统计核准后,再运去各个仓库,以及各地驻军营中。我虽然前此从没干过书佐,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我和段侠决定在忙活前先好好喝上一顿,于是下帖子邀请了其他三人。马驰、马砾这二马一请就到,虽然他们都醉翁之意不在酒,马驰是为了吃肉——肚子已经那么大了,我叫他多吃蔬菜少动荤腥,他就是不听——而马砺则是看上了那家酒店店主的女儿。奇怪的是,平常对喝酒的热心仅次于段侠和我的秦锐却不肯赴约。“最近营中事情多,”他派个老兵来传话,“而且说不定会打仗呢,你们小心点吧!”
打仗?我才不信呢。前两年蜀贼刚包围过一次襄武城,结果被前任征西大将军郭淮和前任雍州刺史陈泰打得抱头鼠蹿。他姜维难道还敢来?他总得安生个几年再说吧。
我估计秦锐一定是又找到什么架打了,所以宁可放弃了喝酒、吃肉外带调戏民女的机会。酒色财气,要我排队,肯定财放第一位,酒和色靠后,气要归在末流——打架虽然很有趣,可天天打就没劲儿了,况且,无事生非并非君子所为。
我们喝酒的座次也是差不多排法,专业会账的马驰当然坐在上首,我靠着门第清高,排了第二位,第三是段侠,第四是马砺。马驰看不起马砺,总是说:“叫那狗头离我远点。他若不坐末席,我就不管结账!”有钱就是老大,我们当然都听他的吩咐,就算有点对不起小马——马驰较马砺大上两三岁,因此我们习惯称此二马为老马和小马——我们大人大量,也都没往心里去。
这顿酒喝得痛快,痛快到我才爬回家,还没等上席就很快睡着了,第二天日上三杆起身,头还是痛的。磨蹭着洗漱完毕,穿戴齐整,我才打开屋门,“呼”的一声,一名骑士连人带马就冲到了面前。我吓得一个趔趄,定睛细看,劣马背上好一条粗汉,原来却是秦锐。只见他满脸的兴奋之色,大叫道:“打仗啦!打仗啦!别磨蹭!”
我吓了一大跳,没来得及询问他是不是睡迷糊了还在说梦话,那小子已经一阵风似地跑远了。我匆匆锁上房门,跨上王刺史赠送的健骡,一路小跑赶到太守衙署。情况看起来确实不妙,里里外外乱成一团,就那七八名属吏、十余名书佐,大都神色慌张地跑进跑出,乍看去好似增加了一倍的人。
我跳下健骡,一把揪住捧着一厚摞文书正打算出门的马砺,问他:“怎么回事?”马砺面色发青,两个眼圈都是黑的,估计昨晚离开酒店就去上了某个女人的床,说不定一玩玩到大天亮,连觉都没睡就直接上班来了。那家伙呼哧带喘,絮叨了半天,才使我明白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姜维那老小子完全不按常理用兵,真的没歇两年就再度北侵了。据说他和叛贼夏候霸等人率领十万大军,兵分三路,分别杀向祁山、石营和凉州金城方向——一共就十万人马,他还分兵,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前两年姜维来犯,主力指向狄道,因为狄道长李简降贼,蜀军遂得以长驱直入,包围了襄武城。所以说,狄道乃是陇西的门户,看起来经学大师王刺史很明白这一点,他一早就派文书来传令,叫姜太守点集郡兵,由狄道都尉统领着去守把狄道城,等待他亲率大军前来会合。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所以我那些同僚才会忙得不亦乐乎。只等粮草准备好了,估计今日午后申初,都尉大人就会统率兵马前往狄道。于是我也匆匆加入同僚的行列,去搞那些让人焦头烂额的鬼差事。
不管怎么说也是酒肉朋友,我还想抽空去给秦锐辞行,三不知那家伙自己跑到太守衙署来了,和姜太守谈了不到一刻钟,就又沉着脸往外跑。我拉住他询问,他一脸的不忿,往地上狠狠吐口唾沫:“日他娘!都尉大人硬说战马不足,并且目的是守城,所以这次就不带郡里的骑兵了。他奶奶的,老爷今年还得闲——还是赶明个走门路跟了都尉吧!”
这狗头,打仗就有那么开心吗?没仗打就那么郁闷吗?打仗可是会死人的呀,活着不比什么都强?
当天下午,都尉率领步骑兵三千往守狄道。王刺史速度还挺快,才第三天的早晨,就亲率万余大军路经襄武。刺史大人没进城,直接从城南就开拔过去了,我登城一看,喝,高张伞盖,旌旗飘扬,盔甲蒙尘,卒有疲色,真是要多中看不中用就有多中看不中用。就这样一支队伍,还去和蜀贼打哪,我心里只好祈祷征西大将军陈泰的援兵快些赶到。
况且,对王刺史军事才能的判断也要打个折扣。我才听水缸探听来的消息,说所谓蜀贼三路进兵,完全是王刺史个人的误判,其实姜维哪敢分兵,还是走老路,直趋枹罕,进指狄道,想要靠西面那些羌人帮忙,在陇西立稳脚跟。据说王刺史一开始计划让凉州兵去守枹罕,接应狄道,讨蜀护军王祕所部前趋祁山,他自己则前往为翅接应,结果计划被陈泰将军断然否决。陈将军一拍桌案说:“就姜维那小样儿,还敢分路进兵?不扯呢嘛!”
因此王刺史就只好点起州兵,并聚集陇西、南安、天水等各郡兵马,一心一意去防守狄道城。然而陈将军也有糊涂的地方,他愣说凉州兵不必要越境,就让他们万余人在沃干阪远远望着,结果王刺史还没赶到狄道,贼人先已占了枹罕了。
我搞不懂这些当兵的、做官的都是什么脑筋,闲来和老马他们喝酒,提起此事,小马“嘻嘻”淫笑:“你管那么多干嘛?只要贼人别再打到襄武城下就好了呀——其实吧,我今天又发现了一个小妞,颇有姿色……”
我还真是后知后觉,事后才知道,原来小马还有个外号,叫做“祥瑞”。因为他但言恶事,天必应之,但言善事,天必反之,百试百灵,大家一开始为了消除他所说话的影响,往往口称:“噤声,万事祥瑞。”虽然事后证明这种方法完全无效,不过“祥瑞”这个外号倒是就此叫开了。
小马提起贼人兵临襄武城下,贼人不负所望,还真的就杀将过来了。其实说到底都是王刺史废物,他聚拢各郡兵马,足有四万之数,脑袋一发热,竟然不守狄道城,却渡河去跟姜维硬磕。你也不想想,姜维那蟊贼再没本事,终究也打了那么多年仗了,你一个只知道诵读五经的文人,怎么敢去和他放对?结果王刺史在故关吃了个大败仗,东撤再渡洮水的时候遭敌背后袭击,竟然死伤数万,丢了一半儿多兵!好,姜维就此把他团团包围在狄道城中,腾出几支游军来四下流蹿,其中的一支就一直杀到襄武城下。
我听到蜀贼来攻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把小马的嘴缝起来,再不能让他胡言乱语,导致一语成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