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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旷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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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晚宴开始,李旭才从眩晕状态解脱出来。这倒不是因为他定力强的缘故,而是肚子里的咕噜声迫使他不得不从梦想回归现实。一路上风餐露宿,每天吃得几乎都是干肉、硬胡饼和冷水,胃口都吃得缩小了一半。此时,热呼呼的饭菜对旅人来说,诱惑远远比美丽少女来得真切。

草原地域宽阔,所以胡人的饮食习惯也跟周边环境相衬,粗糙而大气。饮酒用的是大号铜碗,盛酒用的是大个牛皮口袋,所谓的菜,更是大到需要用两个壮汉才能抬上席来。那是一头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盘上做食草状。而分布在羊身体周围的“草”和“石头”,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葱和整个整个的大白蘑菇。

族中年纪最大的长老被请上了席,唱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祝辞后,老人颤抖着手拿起小刀,在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长长的一条,放在一个小铜盘子里亲手端给了李旭。这是霫人的用餐礼仪,源自他们的日常生活。在食物匮乏的季节,年龄最小者每餐总是能分到第一块肉。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整个部落生生不息。

李旭含笑接过了铜盘,尽管肠胃被肉香吸引得上下翻滚,他却不肯吃第一口。而是轻轻地抓起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切下羊头上的犄角,还有头顶上与羊角相连的薄薄一层肉,端在铜盘中敬到了座中最长者面前。

这是草原少年应该做的回报,既表达了对长者的敬重,也体现了对主人的感谢。北行之前,李旭和父亲多次演练过这套用餐礼仪,所以,他能做得一丝不苟。

几个霫族长老都欣慰地笑了,他们觉得自己没看错人。眼前这个以狼为伴的少年的确与塞上民族渊源颇深。看来长生天今年特别照顾苏啜部,入冬之前不仅送来了茶叶、布匹,还送来了预示着部族兴旺的征兆。

族长苏啜西尔拍拍手,两队盛装少女再次走了进来。每人端起一碗马奶酒,高举到一个客人面前,齐声放歌。歌声婉转嘹亮,混杂在酒香里令人迷醉。

李旭再次红了脸,因为这回给他敬酒的依旧是那个蓝衫少女。少女的嘴角轻抿着笑,眼神中分明露出了几分顽劣意味。有了上一次被捉弄的经验,李旭不敢惹这少女发怒,接过酒碗,把里面的酒一口闷进了肚子内。

少女的目光中露出几分嘉许,口中依然唱着那嘹亮的长调,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拎起与自己最近的皮袋,利落地把李旭的酒碗再次斟满。

“还喝?”李旭用眼神询问,在少女的目光中却看不到任何答案。好在于自己家中,他就已经喝惯了舅舅的私酿。这马奶酒虽然比寻常黄酒炙烈,却远远达不到舅舅张宝生的密酿程度。

端起酒碗,李旭将里边的酒再度一饮而干。少女的眼神愈发欢快明亮,蓝汪汪的,就像一湖春水。盈盈的波光间,照映着天空的颜色。

第三碗酒又举到了李旭面前。少年觉得腹内热热的,豪气直冲霄汉。接过铜碗,问亦不问,迅速让碗底露出。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编贝。没等李旭欣赏完那如花般灿烂笑容,第四碗酒又端到了他面前。

李旭的脸开始红了,这回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酒力所致。马奶酒虽然力道不足,他却是空腹而饮。此刻满肚子的酒仿佛都化成了血液,顺着经络涌遍了全身。他感觉到头有些大,脚有些软。却不肯在异族少女面前失去礼仪,强撑着,把第五碗又灌进肚子内。

少女的歌声如黄莺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这次,没等他干掉,一个低低的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内:“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声未止,我就不能让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楞了一下,发现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个怪物。那双娇艳樱唇没有随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显然,善意的提醒是来自这个少女。

李旭尴尬地笑了笑,抬头张望。这时才发现其他商贩正端着酒碗慢品,没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样碗到即干。而部族中的几个长者,正笑呵呵交头接耳,显然自己鲁莽的举动早已再次成为了人家的趣谈。

李旭用酒碗挡住了自己涨红的脸,这次,他终于坚持到了长歌结束。一曲唱罢,酒席上立刻热闹起来。宾主之间开始把盏互劝,其乐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们则分批次退出大帐。族中乐师调整好琴弦,拉出欢快而热闹的曲调。

商贩们素来节俭,一路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干粮中少有荤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礼仪结束,谁还再肯客气。刀切手抓,转眼间让一整头羊见了雪白的骨头架。主人家见客人喜欢自己的食物,心情大乐。拍拍手,立刻有壮汉走进来,抬走剩下的残骨。然后,又一只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随着天色变暗,商贩们吃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虽然佳,肥膘却远比中原人养的羊厚实。这样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无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顾右盼,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般,一脸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称,部落中女子皮肤白若凝乳,双目碧若晴空。头发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闪着光泽。在旅人们的传言中,霫族女子最为大方。她们属于这片草原,可以邀请你钻入她们的毡帐,却从未曾想过从此与你纠缠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踪影后最绝望的那一刻,传说中的艳遇曾经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继续前进的动力。

“饱暖思淫欲!”徐大眼的双目中再次露出了几分不屑。整个座上,以他的吃相最为斯文。既没有像李旭那样大碗大碗的喝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饿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细条,一小条一小条地就着酒水慢品。

家族中饭菜食不厌精,这让徐大眼可以轻松地分辩出食物的优劣。水煮全羊里除了野葱、蘑菇和盐巴之外,没放其他任何调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欢这种淳厚自然的滋味,却非常不喜欢与自己共饮的同伴。在徐大眼看来,这些粗俗、市侩、心胸狭窄又容易满足的商贩们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热情款待。无论你给他吃了什么山珍海味,等到双方开始交易的时候,休想让他们在价格上稍稍松动半分。相反,他们还会根据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对茶叶、绸缎、陶器等中原物资的渴求程度,毫不犹豫地提高商品的价格。

苏啜部的族长却丝毫不觉得客人的举动有失礼仪,在他看来,喝酒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做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对女人没需求,就失去了变得更强大的动力。所以,就在徐大眼为同伴的举止感到汗颜的时候,苏啜西尔又拍了拍手。

欢快的音乐嘎然而止。乐师喝了碗酒,调了调琴弦,换上了另一支舒缓缠绵的曲子。一队霫族美女缓缓走了进来,在席前偏偏起舞。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勾去无数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壮端上巨大的铜火盆。火盆里边,上好的木炭跳动着幽蓝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热,身体内外仿佛都有热气在向上涌。献舞的女子中没有那两个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她们年龄比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乐声的舞姿仿佛带有一种符咒般,让人的目光难以在她们身上离开。

而她们身上的衣服实在穿得有些少,脚上没穿鞋袜,双臂上也未着寸缕。雪白的手臂和赤裸的小腿在乐曲中慢慢抒展,就像午夜里的昙花在慢慢绽放开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这样形容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目不转睛地观赏歌舞,是不是违背了读书人的本分。古圣先贤们与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实在不多。醉眼朦胧中,他只听见众霫人的轻歌。

“哥哥骑着白马而来,一手持着弯刀,一手捧着兰草……”接下来的句子他就听不清楚了,在突厥语方面的造诣,他距孙九等人实在差得太远。

“愿为一束野花,只为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听到了这样几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后他都没弄清楚。

霫人对远道而来的商队非常重视,破例给每名商贩预备了一个毡帐。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进了一个很温暖的帐篷。脚边有人替他放了一个火盆,烤得他又热又渴。睁开眼睛,李旭想出毡帐找些井水来醒酒。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人,一个碰上去与自己完全相异身体。

登时,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肤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显得实在苍白而模糊。

这正是白天曾经捉弄过他,最后关头又放了他一马那名少女。李旭感觉到自己头皮发炸,浑身上下都开始难受起来。

“有些部落,会让族中女子为贵客侍寝。”北行前,父亲曾经开玩笑般说过。具体怎么应对,却未曾指导过他。也许父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仅仅把它当作一个好笑的传言而已。父子两个却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事情刚好发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闭眼,也不敢挪动,双腿绷得像木头般,僵硬笔直。帐篷里的木炭火却愈发强劲,一波波热浪从脚边袭上来,越过大腿,越过小腹,越过胸口、头顶。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手臂上的银铃“叮铃”一声,轻轻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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